宁波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2012年小升初招生政策于昨日出台,今天的招生政策与往年相差不大,少数学校做了调整。例如,今年江北区江北区育才实验学校将招收首批新生,而江东明楼中学暂停招生,原对口小学毕业生升入曙光中学就读。
择校生将失去定向保送资格
今年公办初中招生继续坚持“中学小学校校对口,相对就近;对口中小学相对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学考试)升入初中,在校校对口方案公布前,各校不得另行以文化课书面测试方式录取。
和往年相同,今年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若自愿放弃升入对口中学的权利,而选择升入非对口学校,以后想转回对口中学,则该生不再视作服务区学生;选择升入非对口公办学校的学生,初中毕业后将失去省优质示范高中定向招生资格。
借读生原则上升入借读地对口初中
已在本区小学借读的毕业生仍需在本区借读初中的,原则上与就读小学其他毕业生一起升入相应的对口初中。如果相应的初中学额较满,则由区内教育局安排到临近的另一所中学就读。
在区内小学毕业的借读生,若确实要求回原籍地中学就读,要填写申请表,并附上该生在原籍地的户籍证明和原籍地的服务区初中同意接收证明。对口中学应及时把该生材料寄回原籍地的服务区初中,但应在该生的《义务教育登记卡》上注明同意回某初中,盖上学校公章,同时要注意在迁移电子学籍档案时,不要再进行录取。
几类特殊情况学生就读有规定
有本区户籍和房产而在本区以外小学就读,现要求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根据该生及其家长的户籍证明、房产证明、毕业小学学籍证明,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老三区的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来(回)老三区创业和引进人才的子女、现役军人的子女等,要求在本区就读初中的,由本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政策统一安排入学。
不得以分班为目的进行各类测试
为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三区教育局都规定,在尚未接收对口小学的毕业生材料前,各校不得提前发录取通知书,不得以各种名义进行提前招生。
此外,应按小学毕业考试成绩的各分数段均衡编班,不得再进行以分班为目的的各类测试,以及以“分层次教学”为名,举办事实上的“快慢班”。
对新生班额,三区教育局严格规定,原则上小班化教学试点学校每班35人以下,普通学校每班学额上限为45人,不得擅自突破。
学籍所在校和实际就读的应一致
三区教育局规定,各小学要按要求整理好毕业生材料,特别是电子档案的完整和准确。2012届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中的语、数两科毕业考成绩仍用百分制,其余成绩可用等级制。
各小学要按电子学籍系统中已核实的名单,将各小学的毕业生材料汇总到区教育局。各小学不得自行将小学毕业生材料交给家长或其他个人。按规定,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和实际就读学校应一致,各初中学校不得接受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就读。自2014年起,未取得初中电子学籍的学生必须回到原电子学籍所在地报考高中,并将失去省优质示范高中定向招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