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宁波奥数网4月26日讯 2013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和兴宁中学对区内招生采用推荐。查字典宁波奥数网继续公布其他学校的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现将镇安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初一招生推荐方案进行整理公布。[相关:2013年兴宁招生八成名额首次面向市区“分配到校”]
宁波市镇安小学2013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推荐方案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13〕98号)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和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采用“学生自愿报名、择优推荐”的办法,特制定《宁波市镇安小学2013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推荐方案》。
(一)推荐名额:
根据江东区教育局推荐名额分配,我校共有毕业班4班,推荐宁波外国语学校名额3名,兴宁中学名额4名。
(二)推荐条件:
1.学业和表现优秀。各小学推荐的学生应当是本校应届毕业生中学业成绩(指语文、数学和英语成绩)名列年级前茅,而且在五、六年级期间,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二次被评为学习积极分子(兴宁中学为“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或同级同类荣誉”)。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等。
3.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兴宁中学无此要求)
4.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该校就读。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品行不端,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自私的;不孝顺的孩子。
(2)不爱惜学校声誉,不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集体活动。
(3)体育没有达到良好的。
(三)推荐程序:
1、学校成立“2013年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
镇安小学2013年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顾秋红(校长)
副组长:陈颖(教导主任) 五年级家长代表1名
组员: 李赛萍、任超琼(负责档案)五年级班主任和家长代表3名。
镇安小学2013年招生推荐工作纪律检查小组:
组长:谢安全(书记)
副组长:李明艳(副校长) 四年级家长代表1名
组员:四年级班主任及家长代表3名。
注:①教师有子女或亲戚参加本次推荐的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推荐工作;
②为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六年级班主任、任课老师除配合做好前期资格审查以外,一律不参加本次推荐的其他所有工作。
2、操作流程及具体要求:
志愿填报——资格审核——综合成绩认定——名单公示——上报材料
第二页:宁波市镇安小学具体要求
第三页:宁波市镇安小学宁外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3、具体要求
操作程序 | 具体要求 | 责任部门 | |
自愿报名 | 对照推荐条件,学生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确认,在5月2日下午1:00之前将《宁波市镇安小学2013年推荐学生综合评定自愿申报表》、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上交档案处(副校长室任超琼老师处),家长签字封存,逾期不候。 |
教导处 | |
资格审核 | 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
综 合 成 绩 评 估 |
综合学力评估 |
五上、五下、六上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成绩总分。(以镇安小学档案室成绩为准)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
综合素质认定 | 1、获得个人市第一名(一等奖)及省级获奖加5分,个人区第一名(一等奖)或获市级奖项(名次)加2.5分,区级以上其余加1.5分。 2、团体比赛每项获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加3分,获区一等奖、市获奖的加1.5分;获区级奖项(名次)等加1分;参与者加0.5分(团体成员名单以档案室存档名单为准); 3、发表在公开刊物(CN)每篇得0.5分。(署名镇安小学有效)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 |
注释 | 1:以上获奖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团体比赛必须以学校组织的为准。必须在2010年9月1日——2013年4月28日期间(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同一竞赛项目不累计加分,团体与个人不累计加分。“市”指地级市。 2:“同一类别”指体育类、艺术类、科技信息类、其他类。每一类别加分最高分值为5分,四类合计最高分为20分。类别区分以公章为准。 3: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看综合学力成绩,分数高者推荐;若综合学力成绩再相同,则抽签决定。 4:若有争议,由推荐工作小组在纪律检查小组的监督下,商议后表决通过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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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榜公示 | 按照综合学力测评与综合素质认定总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规定名额的宁外、兴宁推荐学生名单。推荐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监督。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
材料上报 | 根据相关要求上报材料。 | 教导处 |
附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日程 | 工作内容 |
4月24日 | 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 |
4月25日 | 召开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会议。讨论并通过学校招生推荐方案上报区教育局备案。网上公示《镇安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推荐方案》。 |
4月28日 |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下载推荐表,填写相关表格。 |
5月2日 | 家长亲自上交相关申报材料到教导处签名封存,截至时间13:00。 |
5月3日 | 审核认定工作,产生推荐生名单,下午4:00所有申请的家长到校确认审核结果,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
5月4日 | 公示宁外、兴宁推荐生名单。 |
5月8日 | 上报材料,推荐工作结束。 |
学校联系电话 | 55229298(书记室电话) |
宁波市镇安小学
201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