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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荷花庄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

2013-04-27 16:49:33     标签:小升初资讯

查字典宁波奥数网4月27日讯 2013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和兴宁中学对区内招生采用推荐。查字典宁波奥数网继续公布其他学校的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现将宁波市荷花庄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初一招生推荐方案进行整理公布。[相关:2013年兴宁招生八成名额首次面向市区“分配到校”]

宁波市荷花庄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13〕98号)精神,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向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推荐小学毕业生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从有利于推荐工作的稳定、有利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积极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出发,按照2013年江东区教育局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初一新生推荐方案的要求,采用“班级初推、学业评定、综合考核、好中择优”的方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荐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二、推荐名额:根据江东区教育局推荐名额分配,我校推荐宁波外国语学校名额2人;兴宁中学名额3人。

三、推荐条件:

1.本校应届毕业班中德智体美综合素质和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生五上、五下、六上期末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各项评定均为优良,其它学科(思品、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综合实践)优良率95%以上(以教导处备案为准)。且五、六年级期间,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二次被评为学习之星。(兴宁中学为“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或同级同类荣誉”)。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宁外、兴宁“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等身体和心理疾病等。

3. 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兴宁中学无此要求)

4.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该校就读。

四、推荐程序:

1.学校成立“2013年宁外、兴宁中学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

(1)宁波市荷花庄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中学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葛蕊蓉(校长)

副组长:陈萍(教导主任)金琪霞(教务主任)

组 员:吴锦昉、胡铁萍(五年级家长代表),陈玲玲(年级组长),李琴(骨干教师),胡燕萍 方莉萍(六年级班主任)

(2)宁波市荷花庄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中学招生推荐工作纪律检查小组:

组长:夏利波(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张宁宁(德育主任)陈桂华(总务主任)

组员:黄赛亚(五年级家长代表),徐秋雁(教科主任),闻洪波(工会委员)

【注】①教师有子女或亲戚参加本次推荐的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推荐工作;

②为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六年级班主任除配合做好前期资格审查以外,一律不参加本次推荐的其他所有工作。

2.操作流程: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评定——名单公示——上报名单

第二页:宁波市荷花庄小学具体要求

第三页:宁波市荷花庄小学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3.具体要求

操作程序

具体要求

责任部门

自愿报名

对照推荐条件,学生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将《宁波市荷花庄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自愿申报表》;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班主任。

【注1】申报学生五六年级期间必须在本校就读。

【注2】自行选择宁外或兴宁进行申报,不可两者兼报。

班主任

资格审核

1.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分别确定推荐宁外和兴宁的候选人名单。

2.公示候选人名单及综合素质认定结果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综合素质

认定

1.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指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教研室)组织的现场各类竞赛,获得个人市第一名(一等奖)及以上,加3分;个人区第一名(一等奖)或市第二-六名(市二、三等奖)加1分。

2.本校组织的团体比赛获区级第一名(一等奖)、市一、二、三等奖(前六名)及以上的主要参与者(团队的优秀学员),加0.5分。若无获奖证书(以参加比赛照片或视频为准),请注明指导教师。

【注1】以上获奖须在2011年5月1日——2013年4月30日期间,同一类别竞赛不累计加分,团体与个人不累计加分。以上加分,最高为3分。

【注2】“同一类别”指音乐、书画、体育、科技、信息技术、文学、英语等。

【注3】获奖认定以证书中的公章为准。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综合能力

评定(时间另行通知)

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能力评定(总分100分)

1.过程性评价:五上、五下、六上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成绩总平均分,占总分的50%。

2.选拔性评价:占总分的50%。

【注】因不可抗拒原因,经学校同意,在五上、五下、六上三次期末测试中,缺考次数累计超过三分之一以上者,视作自动放弃宁外、兴宁推荐资格。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张榜公示

1.综合能力评定与综合素质认定总得分按从高到低获得推荐资格。如遇总得分并列,参考综合素质认定情况,先看荣誉高低,再看次数多少。

2.推荐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监督。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材料上报

根据相关要求上报材料。

教导处

附:推荐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程

工作内容

4月23日

成立宁外、兴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

4月24日-26日

1.召开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会议

2.讨论并通过学校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3.网上公示《宁波市荷花庄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推荐方案》

4月26日-28日

接受学生自愿申报,完成资格审核工作

4月28日

下午3:00公布推荐候选人名单、综合素质认定公示

5月上旬

下午3:00—4:30推荐候选人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能力评定

公示宁外、兴宁推荐生名单

上报材料,推荐工作结束

咨询电话

教导处87877844-8004

备注: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宁波市荷花庄小学

201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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