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宁波奥数网4月27日讯 2013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和兴宁中学对区内招生采用推荐。查字典宁波奥数网继续公布其他学校的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现将宁波市荷花庄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初一招生推荐方案进行整理公布。[相关:2013年兴宁招生八成名额首次面向市区“分配到校”]
宁波市荷花庄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13〕98号)精神,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向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推荐小学毕业生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从有利于推荐工作的稳定、有利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积极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出发,按照2013年江东区教育局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初一新生推荐方案的要求,采用“班级初推、学业评定、综合考核、好中择优”的方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荐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二、推荐名额:根据江东区教育局推荐名额分配,我校推荐宁波外国语学校名额2人;兴宁中学名额3人。
三、推荐条件:
1.本校应届毕业班中德智体美综合素质和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生五上、五下、六上期末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各项评定均为优良,其它学科(思品、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综合实践)优良率95%以上(以教导处备案为准)。且五、六年级期间,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二次被评为学习之星。(兴宁中学为“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或同级同类荣誉”)。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宁外、兴宁“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等身体和心理疾病等。
3. 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兴宁中学无此要求)
4.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该校就读。
四、推荐程序:
1.学校成立“2013年宁外、兴宁中学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
(1)宁波市荷花庄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中学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葛蕊蓉(校长)
副组长:陈萍(教导主任)金琪霞(教务主任)
组 员:吴锦昉、胡铁萍(五年级家长代表),陈玲玲(年级组长),李琴(骨干教师),胡燕萍 方莉萍(六年级班主任)
(2)宁波市荷花庄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中学招生推荐工作纪律检查小组:
组长:夏利波(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张宁宁(德育主任)陈桂华(总务主任)
组员:黄赛亚(五年级家长代表),徐秋雁(教科主任),闻洪波(工会委员)
【注】①教师有子女或亲戚参加本次推荐的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推荐工作;
②为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六年级班主任除配合做好前期资格审查以外,一律不参加本次推荐的其他所有工作。
2.操作流程: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评定——名单公示——上报名单
第二页:宁波市荷花庄小学具体要求
第三页:宁波市荷花庄小学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3.具体要求
操作程序 | 具体要求 | 责任部门 |
自愿报名 | 对照推荐条件,学生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将《宁波市荷花庄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自愿申报表》;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班主任。 【注1】申报学生五六年级期间必须在本校就读。 【注2】自行选择宁外或兴宁进行申报,不可两者兼报。 | 班主任 |
资格审核 | 1.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分别确定推荐宁外和兴宁的候选人名单。 2.公示候选人名单及综合素质认定结果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
综合素质 认定 | 1.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指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教研室)组织的现场各类竞赛,获得个人市第一名(一等奖)及以上,加3分;个人区第一名(一等奖)或市第二-六名(市二、三等奖)加1分。 2.本校组织的团体比赛获区级第一名(一等奖)、市一、二、三等奖(前六名)及以上的主要参与者(团队的优秀学员),加0.5分。若无获奖证书(以参加比赛照片或视频为准),请注明指导教师。 【注1】以上获奖须在2011年5月1日——2013年4月30日期间,同一类别竞赛不累计加分,团体与个人不累计加分。以上加分,最高为3分。 【注2】“同一类别”指音乐、书画、体育、科技、信息技术、文学、英语等。 【注3】获奖认定以证书中的公章为准。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
综合能力 评定(时间另行通知) | 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能力评定(总分100分) 1.过程性评价:五上、五下、六上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成绩总平均分,占总分的50%。 2.选拔性评价:占总分的50%。 【注】因不可抗拒原因,经学校同意,在五上、五下、六上三次期末测试中,缺考次数累计超过三分之一以上者,视作自动放弃宁外、兴宁推荐资格。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
张榜公示 | 1.综合能力评定与综合素质认定总得分按从高到低获得推荐资格。如遇总得分并列,参考综合素质认定情况,先看荣誉高低,再看次数多少。 2.推荐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监督。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材料上报 | 根据相关要求上报材料。 | 教导处 |
附:推荐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程 | 工作内容 |
4月23日 | 成立宁外、兴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 |
4月24日-26日 | 1.召开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会议 2.讨论并通过学校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3.网上公示《宁波市荷花庄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推荐方案》 |
4月26日-28日 | 接受学生自愿申报,完成资格审核工作 |
4月28日 | 下午3:00公布推荐候选人名单、综合素质认定公示 |
5月上旬 | 下午3:00—4:30推荐候选人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能力评定 |
公示宁外、兴宁推荐生名单 | |
上报材料,推荐工作结束 | |
咨询电话 | 教导处87877844-8004 |
宁波市荷花庄小学
201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