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宁外和兴宁2014年小升初招生简章的出台,城区的小学也逐渐公布了自己小学对这两所学校的优秀学生推荐方案。2014年朱雀小学推荐名额为宁外2人、兴宁2人。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和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采用“学生对照条件自愿报名、学校根据程序择优推荐”的办法,特制定宁波市朱雀小学2014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推荐初一新生的方案。
(一)推荐名额:
根据江东区教育局推荐名额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宁外2人、兴宁2人。
(二)推荐条件:
(1)学业和表现优秀。本校应届毕业生中德智体美综合素质和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在五上、五下、六上的语文、数学、英语和科学期末成绩都达到优秀率(即85分及以上)。
宁外要求:在五、六年级期间,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二次被评为学习积极分子。
兴宁中学要求:五、六年级期间,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或等同于上述各项荣誉的星级学生等)。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等身体或心理疾病等。
(3)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
(4)认同该校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该校就读。
(三)推荐程序:
1.学校成立“2014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
2014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伊阳(校长)副组长:施英(五年级家长代表)
组员阎晓洁(教导主任)虞爱民金烨佳赵海波(五年级教师代表)
2014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纪律检查小组:
组长:俞媚娜(副书记)副组长:蔡小燕(五年级家长代表)
组员:史莉萍(校办主任)叶子张红波(教师代表)
2.操作流程:
对照条件、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能力评定——名单公示——上报区教育局,宁外或兴宁中学。
备注:
①自己子女参加本次推荐的教师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推荐工作;
②为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六年级班主任、任课老师除配合做好前期资格审查以外,一律不参加本次推荐的其他所有工作。
③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五上、五下、六上的期末考试缺考,若具有学校教导处缺考情况认定书,且缺考科目不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仍拥有资格申请推荐。缺考科目的成绩以85分为计算。
3.具体要求
操作程序 | 具体要求 | 责任部门 |
自愿报名 | 对照推荐条件,学生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确认,将《2014年宁外、兴宁中学推荐学生综合评定表》以及学生学业成果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上交班主任处。 | 班主任 |
资格审核 | 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公布候选人名单。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 |
综合素质认定 | 第1条:参加教育局(或下属教研室)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得个人省一等奖加5分;市一等奖、省二等奖(省前3名)加4分;区一等奖、市二等奖(市前3名)、省三等奖(省前6名)加3分;市三等奖、区二等奖(区前3名、市前6名)加2分;区三等奖(区前6名)加1分。 | |
综合能力评定(时间另行通知) | 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能力评定:共100分(小数点后保存一位)。第1条:其中过程性评定为五上、五下、六上语数英期末成绩平均分,共占40%(小数点后保存两位)。第2条:综合能力评定,总分共占60%。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 |
名单公示 | 根据自愿选择报考宁外与兴宁中学(限报一所学校),分一、二两组按照综合能力评定与综合素质认定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分别取第一组的前两名获得宁外推荐资格,取第二组的前两名获得兴宁中学的推荐资格。推荐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监督(如出现并列,以综合能力评定得分高者入选;如综合能力评定与综合素质认定得分均为相同,则在纪律检查小组的监督下抽签决定)。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材料上报 | 根据相关要求上报材料,同时学生义务教育卡由江东区教育局转交宁波外国语学校和兴宁中学。 | 教导处 |
附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日程 | 工作内容 |
4月23日—27日 | 1.成立宁外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2.召开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会议 |
4月28日 | 学生自愿报名,上交《2014年宁外、兴宁中学推荐学生综合评定表》、学生成绩单和比赛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
完成资格审核工作 | |
4月30日 | 资格审查合格学生名单及综合素质认定结果公示 |
5月4日(暂定) | 下午13:00——14:30学生综合能力评定 |
5月5日—7日 | 宁外、兴宁中学推荐生名单公示 |
5月8日 | 上报材料,推荐工作结束 |
咨询电话 | 87851647 |
备注: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如有疑义,请与各班主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