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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届江东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初中招生政策

2014-06-27 15:04:04     标签:小升初资讯

查字典宁波奥数网: 昨日宁波市江东区教育局出台《江东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 初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本文为附件《2015届江东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初中招生政策预告》。

2015届江东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初中招生政策预告

凡就读江东区小学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2015届毕业生,如有意向升入江东区初中,需由家长递交申请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江东具有完整的六年小学学习经历;

(2)父母双方在江东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至2015年9月1日,已办理《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一年以上,无中断,入学日仍在按规定办理),同时持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3)父(母)需在江东有合法稳定职业(截至2015年9月1日与江东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在江东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同时须在江东区依法缴纳社保一年及以上(截至2015年9月1日,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入学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

【2015届江东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初中招生政策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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