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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工作规程

2012-03-30 15:34:07     标签:小升初政策

吴中区小升初政策和苏州市区的政策不是一样的,所以,吴中区的家长如果孩子有学校变动的,首先要了解吴中区的政策。查字典苏州奥数网编辑整理了苏州吴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制度,供家长们参考。

1.转学

学生转学的条件是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乡镇(及乡镇以上)迁移。

转学手续:

①学生转学由本人或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转出学校根据学生监护人提出的书面转学申请,核实户籍迁移证明材料后开具“转学联系单”交监护人;②监护人将户籍迁移证明和“转学联系单”交转入学校审核,学校核实后开具由校长签名的“同意转学证明”交监护人至基础教育科盖章确认;③监护人将“同意转学证明”交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到基础教育科审核盖章、登记备案;④转出学校将“学生登记表”原件(学校留存复印件)以及休学、处分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密封后连同“转学证明”一并交给监护人;⑤转入学校凭经基础教育科审核、盖章后的“转学证明”和密封的学生学籍资料接收转学学生。

学校要按规定为转学学生办理好有关手续,各种证明的填写要完整规范。对转出的学生注销学籍号,为转入的学生新建学籍号,均需凭学生的户口本(或复印件),经基础教育科审核后办理。学校要严格审查转入学生的学籍资料,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学校不得拒收转学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或“转学证明”未经基础教育科盖章及学籍资料不全的学生。

2.借读

学生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借读,应按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

借读手续:①在读学校根据学生监护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及有关借读证明材料,开具“借读联系单”由监护人送至借读学校联系;②借读学校同意接收就开具“同意借读证明”交监护人至基础教育科盖章确认后将证明交在读学校;③在读学校审核后开具“借读证明”到基础教育科盖章、备案,然后将“借读证明”和密封后的“学生登记表”原件(学校留好复印件)交监护人带给借读学校;④借读学校凭“借读证明”和相关材料接收借读学生,并负责借读学生的所有学籍管理工作;⑤学生返回学籍所在地学校时,借读学校应将“学生登记表”原件及其他有关资料密封后带给原校,本校留存“学生登记表”复印件。

借读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学籍号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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