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制度上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课业负担,浙江省教育部门提出,将“减负”工作情况与对学校评估,校长任用,教师考核和职务晋升、岗位聘用挂钩。
浙江省教育厅25日公布的一份通知指出,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建立“减负”巡查制度,将“减负”制度、教学活动安排等上墙;设置接受社会监督的电话(可录音)、电子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今年8月下旬,浙江省教育厅下发文件,提出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减负”将坚持“六个”严格:严格开设课程,禁止随意加深课程难度;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严格控制补课;严格规范考试管理,不得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严格确保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据了解,浙江省将建立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征求意见会议,听取学生和学生家长意见,并建立备查记录,保证学生课业负担符合学生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