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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补充通知

2011-05-24 10:26:34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各市级活动组织单位、直属学校:

为贯彻执行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补充通知”(教电馆【2011】35号),辽宁省电化教育馆将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联合主办辽宁省第十二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定名为一“‘校讯通杯’第十二届辽宁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并将借助“中国移动‘校讯通’”平台推动电脑制作活动的开展。在今年评选类项目小学组和初中组电脑绘画、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项目中增设“校讯通”专项制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校讯通”专项制作内容及要求

作品内容应以“校讯通”为主题,反映“校讯通”的应用服务,作品形态界定参照《辽宁省第十二届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电脑绘画”和“电脑艺术设计”项目,作品容量应在5MB以内。

二、“校讯通”专项制作报送办法

参赛学生可于5月10日至6月20日期间通过活动网站(http://www.huodong2000.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参赛作品(JPG格式展示文件)。

三、“校讯通”专项制作评审办法

作品评审采取省级评审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进行。

1.省级评审:辽宁省活动组委会将于6月25日组织专家对上传的参赛作品进行集中评审,并于7月5日前从中推荐优秀作品代表辽宁省参加全国评审。市级评审工作及推荐作品获奖情况将纳入“最佳组织奖”评选系数;同时,增设“优秀学校组织奖力,每市可根据学校获奖及组织报送作品情况,推荐2所学校参加评选。

2.网络投票:活动组委会将与作品上传时间同步公示参赛作品,中小学生及其他用户可使用计算机和手机等终端通过中国移动“校讯通"平台对上传作品进行评价和投票。其中,辽宁移动用户可通过互联网或手机短信发送作品编号至1065810376006进行投票,其他用户只能通过互联网进行投票。参赛作品网络投票的人气指数将区分不同地区、不同条件供省级评审时参考。

四、公示

“‘校讯通杯’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类项目其他参赛作品公示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10日,欢迎中小学生及其他用户使用计算机或手机等终端通过“中国移动‘校讯通’平台”对作品进行评价和投票。公示作品网络投票的人气指数将区分不同地区、不同条件供全国评审时参考。

“‘校讯通杯’辽宁省第十二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辽宁省电化教育馆基础教育教研部。

联系人:臧晶晶、杜娟、郭丽文

电话:(024)8659 3376

电子邮件:lndnds@126.com

(请随时登陆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网站查阅最新信息,网址:http://www.huodong2000.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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