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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全面开展规范办学行为第二次督导检查工作

2012-04-11 09:17:58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4月9日,沈阳市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第二次督导检查工作。

沈阳市从4月10日开始,到4月13日,15个督查组将分赴各地,对14个区、县(市)的82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5所普通高中重点监测点学校,落实省、市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各项规定情况进行督查。同时,还对省市召开会议以来,被举报的学校进行针对性督查。

这次督查,第一次全面对重点监测点学校进行的督导检查活动。15个督查组按照工作分工,分别对所负责区县的重点监督学校,逐校进行督导检查,听取学校落实情况汇报,填写督查工作表。督查过程中,对重点监督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周报工作进行布置。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学校限期整改,通报给所在区县教育局,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再次督查。

督查结束后,我市将汇总督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对发现的典型做法,及时宣传。

l 工作链接:

2月29日,省政府召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会议后,沈阳市立即行动,迅速组织落实,一个多月来,按照“扎扎实实、稳步推进、确保实效”的原则,全市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成效显着。省政府陈超英副省长、省教育厅张福昌厅长等对我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1.迅速明确工作思路。省里会议后,我市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研究落实的态度、指导思想和具体措施,明确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思路,也就是要狠抓,一抓到底,一手推高压态势,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工作规定;一手建长效机制,构建减负增效的工作体制,建立起长期抓的工作机制。

2.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落实。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组,印发了落实工作方案,确定了重点监督学校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明确工作措施、检查方式等。

3月16日,召开了全市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议,全市800多所中小学校长参加了会议。会上转发省里文件,传达省政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工作任务,明确下一步工作要求。

3月20日,市教育局组织召开了各区县教育局长座谈会,进一步统一思想,了解和掌握各地区落实工作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督促严格执行省市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规定,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监管。

3月28日,召开了重点监测学校校长和首席教师代表座谈会,交流落实规范办学行为采取的工作措施、工作方法等。同时,专项治理组、工作一组还进行了明察暗访,对各地各校落实情况进行了解。专项治理组建立了规范办学行为电话举报日报告制度,每天汇总举报情况。

4月1日,组织了全市中小学统一召开家长会,把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传达给全市家长,解读政策,消除家长的疑虑,争取家长的支持。为保证家长会的质量,工作一组统一印发了宣讲提纲。14个督查组也分赴各地检查各学校召开家长会的情况,每个督查组都形成了详实的工作报告。

3.加强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宣传组策划开展了系列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在沈电视台、电台、报社、网站等,集中报道宣传有关规定,及时解决家长和学生的疑惑。同时,引导媒体关注减负的正面典型,与辽沈晚报合作开设了“区教育局局长谈减负”专栏,集中宣传基层落实减负政策做法和典型学校的成功经验。另外,还加强了在沈阳教育网上的宣传力度,开辟了专栏,及时登载各类规范办学信息。

4.开展了民办教育机构规范办学行为的调研工作。工作二组组织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办学机构,召开了多次座谈会,就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有效查处非法办学行为、规范招生宣传、按照要求设置课程等问题进行研究,加强了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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