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奥数网讯:3月3日,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公布《辽宁省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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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中规定,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规范学校组织的考试,确保考试内容科学合理、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小学一至三年级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四年级以上的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一次全校统一考试;每门课程一学期内考试不得超过两次。教育等有关部门、学校或教师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种联考、竞赛、考级等。
《征求意见》要求,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国家、省每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内选用教材,并将选用的依据、理由和结果向社会公示。教辅材料实行一科一辅制度。学生及其监护人自愿选择订购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内的教辅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校、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学校、教师不得组织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辽宁省拟取消小学1-3年级各种考试,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