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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教基〔2011〕90号
郑 州 市 教 育 局
关于郑州市市区2011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
招生工作的通知
市内各相关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初(完)中学校、市属各事业及社会力量办初(完)中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郑州市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有关政策
(一)继续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具体操作办法原则上以小学毕业生家庭真实住址所在社区居委会为基本单位,相对就近升入初中。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审定工作以小学和区中招办为主。审查确定小学毕业生家庭真实住址,要坚持小学毕业生随父母生活的原则,父母不在市区工作的随监护人。家庭住址不在毕业学校所在区的毕业生,回家庭住址所在区参加就近分配。凡跨区参加就近入学者,毕业学校所在区和接收区的中招办要认真审查其家庭住址。
(二)体育、音乐、美术特色学校(班)招生。为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加强学校体育、音乐、美术教育教学工作,允许学有特长的小学毕业生本着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在规定的招生辖区内选报与自己特长相应的特色学校(班)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见附件1、附件2)。非传统项目学校和特色学校(班)不得招收体音美特长生。特色学校(班)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只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按专业技能复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技能测试由市中招办体艺组组织实施。
(三)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入学。须持户籍所在地的户口薄、父母身份证、郑州市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此劳动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以及户口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户口所在地乡(镇)应该就读的学校准予在郑就读的证明,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区中招办报名,经区中招办审查同意,分配到相关初中就读。居住地所在区与务工单位所在区不一致的,在居住地所在区就读。
(四)郑州外国语中学招生。郑州外国语中学是所特殊性质的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要求,郑州外国语中学的推荐生招生制度,实行各区小学推荐、区中招办审核、市中招办审批的办法。面向中原区招2个班,面向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迎宾路办事处、老鸦陈办事处、新城办事处、长兴路办事处、刘砦办事处)、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招4个班,其余的招生计划就近分配(不含郑州教育艺术团外国语中学管弦乐分团特长生)。
中原区和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及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推荐生的名额,由各区中招办按1:1的比例,将推荐生名额分配到各小学。各小学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综合素质高、外语能力突出的学生确定为推荐对象。推荐工作要做到推荐名额公开、推荐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推荐结果公开,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五)市区民办学校招生。市区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市中招办的领导和管理下统一进行。市中招办负责审查批准其招生方案,监督其对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的执行。各区教体局和各小学不向民办学校推荐学生,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可在就近分配之前招生,但不得以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
(六)其他照顾的对象。在不违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的前提下,对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入郑州回民中学予以适当照顾;对驻郑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予以适当照顾;对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派出的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队员的子女予以适当照顾。
二、认真做好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登记审定工作
准确审查确定小学毕业生的家庭住址,是保证相对就近入学的关键。审定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主要责任在区中招办和各小学。
(一)审定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程序
1、毕业生本人或家长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2011年郑州市市区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并由家长签名。
2、班主任审查。毕业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审查证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义务教育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等),同时深入毕业生家庭调查。审查结果向全体毕业生及家长张榜公布。
3、学校核查。由毕业小学组织核查小组,按社区居委会,深入毕业生家庭进行核查。核查结果要向全体毕业生及家长张榜公布。
4、区中招办复查。区中招办组织的复查小组对小学核查的结果进行复查。区中招办重点做好办学条件相对较好的初中和城乡结合部初中学校周边办事处所辖社区居委会内小学毕业生的家庭住址的复查工作。
5、市中招办抽查。市中招办对上述工作进行抽查。
(二)加强对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登记审定工作的监督
为了保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校和毕业班要成立家长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登记工作的监督。市中招办对各区中招办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审定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区中招办对各小学毕业生的家庭住址审定工作也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区中招办对在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审定工作中弄虚作假者,要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认真做好相对就近入学方案的实施工作
在准确审定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工作的基础上,由市、区两级中招办共同研究相对就近入学方案的实施工作,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区中招办将审定后的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按所在社区登记造册(一式两份),并核准各社区的毕业生人数。
(二)区中招办绘制辖区内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所辖区域平面图。
(三)市、区两级中招办依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中学招生计划,共同研究分配方案,划定各中学的入学范围。
(四)在各区中招办充分研究、认真做好接待咨询准备工作的前提下,公布分配方案。
四、切实加强对小升初招生工作的领导
小升初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区要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严肃市区初中招生纪律报告的通知》(郑政办文[1996]47号)要求,切实加强对小升初招生工作的领导,按照统一部署,搞好政策宣传,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小升初招生工作,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相对就近入学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人员、学校领导和教师,要严格执行小升初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要特别做好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登记、审定和相对就近入学方案的实施工作。
各初中学校必须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十不准〉的通知》(教基[2006]88号)精神,一律不准招收“择校生”;不按就近分配入学的不享受分配生待遇。不准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学校要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任课教师。不得拒收已经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符合在郑借读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并且不能收取借读费。
惠济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等五区要根据郑州市小升初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切实制定好小升初相对就近分配方案和实施细则,并报市中招办备案。
附件:1.2011年郑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生计划表
2.2011年特色学校(班)招生计划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2011年郑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生计划表
学校 | 项目 | 计划数(人) | 招生辖区 |
郑州2中 | 田径、男篮、男足 | 30 | 二七区 |
郑州3中 | 男女篮 | 12 | 管城区 |
郑州4中 | 乒乓球、女篮 | 15 | 二七区 |
郑州回民中学 | 田径、乒乓球、航模 | 24 | 金水区 |
郑州7中 | 田径、男排、女篮、航模 | 32 | 金水区 |
郑州8中 | 田径、男女篮、航模 | 32 | 金水区 |
郑州16中 | 毽球、男足 | 12 | 中原区 |
郑州19中 | 男女篮、田径 | 22 | 中原区 |
郑州31中 | 田径、女足 | 18 | 金水区 |
郑州34中 | 田径 | 10 | 金水区 |
郑州44中 | 男篮、武术 | 8 | 二七区 |
郑州47中 | 田径、男女足 | 22 | 金水区 |
郑州51中 | 田径、男篮、乒乓球 | 22 | 中原区 |
郑州61中 | 毽球 | 8 | 金水区 |
郑州外国语中学 | 女排 | 8 | 中原区 |
河南省实验中学 | 田径、男篮、男足 | 30 | 金水区 |
郑州102中学 | 田径、男排 | 15 | 二七区 |
郑州103中学 | 手球 | 10 | 金水区 |
郑州106中学 | 男排、男篮 | 10 | 二七区 |
郑州扶轮外语学校 | 乒乓球、田径 | 15 | 管城区 |
郑州5中 | 田径 | 10 | 管城区 |
郑州26中 | 航模 | 10 | 金水区 |
郑州73中 | 女排 | 8 | 中原区 |
郑州82中 | 男女足球、男女篮 | 24 | 二七区 |
惠济1中 | 田径 | 10 | 惠济区 |
惠济79中 | 田径 | 10 | 惠济区 |
合 计 |
| 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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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特色学校(班)招生计划表
学 校 | 项目 | 计划数(人) | 招生辖区 |
郑州2中 | 管乐 | 45 | 市区 |
郑州4中雪域艺术团 | 民乐 | 30 | 市区 |
郑州回民中学管弦乐团 | 管弦乐(民乐) | 45(含民乐15) | 市区 |
郑州外国语中学管弦乐团 | 管弦乐 | 45 | 市区 |
郑州第102中学舞蹈团 | 舞蹈(体育舞蹈) | 45 | 市区 |
郑州第102中学 | 音乐 | 45 | 市区 |
郑州第102中学 | 美术 | 45 | 市区 |
郑州第106中学 | 美术 | 80 | 市区 |
合 计 |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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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基础教育 小升初 招生工作 通知
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