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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对基层工作经历要求增加新规定

2010-10-15 16:42:44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13日发布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对考生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增加了新规定。

公告指出,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公告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考生的基层工作经历要求增加了规定。公告指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00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等部门共同启动实施了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从2009年到2011年组织100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此次国家公务员考试对基层工作经历要求增加的新规定体现了这一计划实施所取得的成果。

此外,公告中对高学历考生的年龄限制有所放宽。公告指出,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之一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国家公务员其他报考条件主要包括: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011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工作将于10月15日开始,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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