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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普高学分管理办法公布 考试作弊每次扣5分

2010-11-02 10:15:31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成都市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近日公布。根据该管理办法,教育部门特别为学生列出了一个修习过程扣分“清单”,其中考试作弊每次扣5分,而“上课前哄闹”等行为也列入了扣分项目。

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

学生3年需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学生还要拿到至少28个选修学分,其中选修Ⅰ至少获得22学分,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要达到144个学分方可毕业。

学分由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来进行认定。对不能获得学分的学生,学校要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或监护人),并说明原因。学生对学校不予认定学分的决定有异议的,可在得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社会实践要有过程记录

学生三年内应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共获得2学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三年共计6学分。

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学分的认定,则须有实践场所、服务对象单位的书面评鉴意见和学生在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的过程翔实记录。

学生修习过程扣分清单

无故旷课或早退1节扣2分,无故迟到1次扣0.5分,扣完为止;每少交1次作业扣2分、不按要求完成作业每次扣0.5分,发现抄袭每次扣1 分;考试作弊每次扣5分;上课前哄闹、不做课前准备、上课后不能按时进入状态每次扣1分;上课不守纪律、不专注或干扰他人听课每次扣2分(学分认定时要反映课程修习过程,占比重达到30%)。

修习模块考核总评分=模块考试成绩分数×70%+过程性评价总分×30%

模块考核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同步播报

高中生选课 课表要家长签字存档

《成都市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意见(试行)》近日公布。市教育局要求学校开齐所有必修课程和选修IA课程,供全体学生修习。

根据要求,学校要对学生初选课程情况进行汇总,再根据师资和设施设备条件,对学生的课程修习计划进行确认。如因不能满足开课条件需调整,由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建议修改修习计划,学校予以确认。学生个人的课程修习计划最终确定后,要由学生和家长或监护人签名,交学校存档。学生课程修习计划一旦确认,一学年内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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