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税拟在“十二五”期间开征的消息近日成为关注热点,环境税取代排污费的试点也在部分地区开始探索。那么,实施了几十年的排污费征收情况到底如何?纳入国家重点监控的污染大户们是否都依法缴了排污费?分别缴了多少?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四川省环保厅日前已将全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今年一、二季度排污费征收明细表,在其官方网站公示。这是省环保厅首次集中统一公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费征收情况。
集中公示
污染大户排污费缴纳信息
排污费是指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就其排放行为缴纳的费用。现行的排污费征收办法已将上世纪实行的“超标才缴费”原则改为“排污收费、超标处罚”的原则,即凡是排污者均应缴费。排污费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环境治理。但我国排污费征收标准过低,还不到环境污染治理投入的20%。学界有人主张用环境税取代排污费,也有人主张二者并行。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该厅已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公示信息的公告。公告共记录了450条企业缴费信息,都是纳入国家重点监控的污染物排放大户,包括四川嘉陵电力有限公司(即嘉陵电厂)、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企业。
这是省环保厅第一次集中统一公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费征收情况,其信息是由环保部汇总后,反馈到省环保厅实施公示的。除去政策性减免等因素,从这份排污费清单可以大致看出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的相对多少。
嘉陵电厂
一季度应缴80多万排污费
成都商报记者在公告中发现,自今年3月14日停产至今的嘉陵电厂,其第一季度向省环保厅缴纳的排气污染的排污费为67万多元。据悉,这笔排污费包括其烟尘排放的排污费2万余元,二氧化硫排放的排污费近36万元,氮氧化物排放的排污费28万多元。另外,嘉陵电厂还因污水排放,向市级环保部门缴纳了 16万余元的排污费。该电厂今年一季度缴纳的排污费共约80多万元。
但嘉陵电厂并不是缴纳排污费最多的企业。根据这份公告,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今年一季度缴纳的排污费高达1050多万元。一季度排污费达到百万元以上的还包括应缴399万余元的四川省会东多元糖业有限公司,应缴164万余元的国电达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应缴182万余元的四川久大制盐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分公司等多家企业。
据介绍,对排污费征收情况的公示,下一步将更加全面和完善,以使其更加透明和阳光,也便于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减少排污
更多手段有望陆续出台
排污费征收更加透明,会不会被呼之欲出的环境税取代,目前省级环保部门并无确切消息。但是,四川将在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等方面加快环境经济政策的探索。
省环保厅副厅长谢天上周五在“四川低碳发展战略与生态建设论坛”上透露,四川正加快推进环保和排放的技术交易、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以及碳排放交易等,建立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为平衡环境责任提供平台。其中,成都已在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具体计划是,将排污权划分分配给各个市场主体,采用先进技术等手段使排放低于指标值的,就可以把多余的排放指标拿到市场上去卖钱。而排放污染多导致指标不够用的企业,则要花钱去买额外的排放指标才能生产。目前,成都起草的相关政策文本正在等待审批。
谢天表示,四川还将探索建立环保基金和碳基金,严格用于资助低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