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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汶高速尝鲜“自助纠错”

2010-11-16 10:36:38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乘客拍视频 交警来逮违

都汶高速“自助纠错法”流程

司机违法→乘客拍摄→QQ群或邮箱传送→交警调查确认→违法人受处罚

高速路上乱停乱放、长时间低速霸占快速车道、随意“甩盘子”……只要交警没看见、电子眼没拍到,车主就能逍遥法外了吗?对此,近日都汶高速交警大队出台了一套名叫“自助纠错法(简称‘自纠’)”的新举措——“拍违章”。但是,怎样的取证才算合法有效?交管部门又如何从中筛选鉴别?

前日上午11时许,市民李女士与朋友驾车从都江堰前往映秀,当车行至都汶高速公路玉堂路段时,一辆川U牌东风大货车突然换至小客车车道,且还一直以50码的低速行驶!其后的5辆轿车也只能降低速度,急得纷纷按起了喇叭。“但货车司机就像没听见似的,把我们气惨了!”李女士遂拨打了都汶高速交警大队的电话,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在电话中,交警告诉李女士,在他们未赶到前,可先采用“自助纠错法”对待那辆大货车。此法是指在都汶高速路上,行车人(同车其他乘客)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看见其他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可进行拍摄,并通过QQ群、邮箱等方式将照片或视频交由交管部门。一经查实确认,交管部门将以乘客提供的举报信息为依据,对交通违法者进行处罚。

昨日上午,在都汶高速交警大队内,交警打开QQ后,一个名为“都汶大队警民交流群”的群号立即弹出。李女士已将违法组照传到了群内。照片中显示了这辆货车占用小车道的违法行为。随后,高速交警依据照片上的车牌号,上网比对后,找到了司机的联系方式。通话中,车牌为川U12XXX的货车司机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最后,交管警部门依法对货车司机进行了处罚。

交警提醒

司机不能“自纠”

拍违要有专业水准

自纠拍摄时,应注意什么?都汶高速交警大队副教导员刘春麟、交警杜思余作了详细解答——

“自纠”目的 让全体行车人都参与到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中来,在发现其他车辆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警惕自己,逐渐养成守法的行车习惯。

“自纠”范围 高速路上车辆乱停乱放、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在应急车道行驶、长时间低速占用快车道。如行车人发现有盗抢嫌疑的车辆、套牌嫌疑的车辆等,都可以用手机、相机、DV进行拍摄取证。

“自纠”标准 首先画面一定要清晰,至少要在500万像素以上;其次,图片、图像要多角度拍摄,突出违法主体,最好体现出先后时间差异及延续性,要有其他车辆或标线等参照物;第三,拍摄取证时,行车人一定要以自身安全为前提,只能由副驾驶或后排乘客来拍摄。

拍摄后,可加入自纠QQ群(群号95175658)上传照片或摄像资料,也可传至都汶高速交警的博客(http://dwdd.blogbus.com)。

交警释疑

不给奖励

不让拍违成“职业”

“自纠”措施实施后,疑问颇多,对此,交警刘春麟进行了解答。

疑问1 乘客不是交警,拍摄的资料有法律效力吗?

刘春麟:乘客的确没有行政处罚权利,不能对违法行为进行取证,所拍摄的东西肯定不能直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乘客有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行为的权利与义务,他们提供的电子资料仅是一种线索,工作人员先会进行技术鉴定,看是否经过PS处理等。一旦电子资料符合成为证据的标准,交警即可就此线索开展调查。如果查明属实,照片、视频就可转变为证据。

疑问2 警方能给予乘客举报奖励吗?

刘春麟:肯定不行。曾经有地方这样搞过,随后就有人把“拍违章”当成了职业,天天在高速路上转,那就是在制造危险。

疑问3 没有奖励,群众还有“自纠”热情吗?

刘春麟:目前大队建立了一个QQ群,以前被处罚过的驾驶员都在里面,他们是“自纠”的主要力量。参与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保护别人的同时也保护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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