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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按户籍就近入学实施意见出台

2011-04-28 16:00:13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据报道,4月28日下午,成都市教育局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出台《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主要针对解决“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公平入学”等问题。

以下是直播内容:

14:36 新闻通气会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收看。

14:27 关于小升初的登记报名办法,实施意见提出,现在的办法是小学毕业生可在就读小学登记也可转片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参加小升初微机排位。从明年起将改为,在小学毕业生户籍所在地指定的登记点登记或在其户籍地就读的小学集中报名登记,参加小升初微机排位。

14:12 左华荣表示,小学入学的传统办法是先划片后登记报名,以户籍所在就近入学为原则,而自由迁移意见实施后,人口流动量增大,就改为先登记后划片,划片微机排位的方式安排入学,也就是说租房迁户也不能保证读到所报名的学校。

14:04 有记者提问:如何解决“为就学迁户”导致片区人口密集的问题?

13:55 五是实行随户籍迁移的转学政策,为户籍的自由迁徙服务、为人民服务。《实施意见》按照《自由迁徙意见》的文件精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居住地发生变更,其户籍随居住地迁移后,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学生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户籍和所在区域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就学。

13:50 四是实行阳光入学,成立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监督委员会,实行五公开。《实施意见》加大了入学工作的透明度,通过成立学校、乡镇(街道)、社区等组成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监督委员会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入学计划、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同时,将实行入学时间、范围、计划、程序、结果的“五公开”。通过成立监督委员会和实行“五公开”,让入学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实行“阳光入学”。

13:45 三是优化入学程序,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保障城乡居民子女在户籍地就近入学。以前城乡户籍及入学人数相对固定,小学入学实行先划片再登记入学的办法。《自由迁徙意见》实施以后,户籍实现了自由迁徙,人口流动性加快,入学人数弹性增大,原来相对固定的入学范围已不能适应城乡居民就近入学的需要。《实施意见》改为入学适龄儿童先登记,再划片确定学校服务范围,以更好地适应户籍人口的变化。

13:42 二是调整小升初登记报名办法。以前小学升入初中报名登记办法是:小学毕业生可以在就读小学登记,也可以转片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参加小升初微机排位。《实施意见》按照《自由迁徙意见》的要求,从2012年起改为:在小学毕业生户籍所在地指定的登记点登记或在其户籍地就读的小学集中报名登记,参加小升初微机排位。

13:40 左华荣介绍《实施意见》的特点:一是全面建立在户籍所在地就近享受义务教育的体制机制。以前城乡适龄儿童要在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近入学,其监护人要拥有户籍地房产证明。《实施意见》按照《自由迁徙意见》的要求,取消了以户籍地房产证明为依据的条件,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登记以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为依据,只要实际居住地与户籍一致,就可在户籍地享受就近入学的教育服务。

13:38 左华荣说,近年,成都教育以统筹城乡的办法,致力于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如今推行城乡一体化,实现城乡居民自由迁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就水到渠成。成都市明显的特征是大城市带大郊区,中心城区和近郊、远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比较明显,城乡教育二元结构矛盾突出。通过近年来深入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成都城乡学校之间的校际差距明显缩小,这就为成都推行户籍自由迁徙,在户籍地享受平等的教育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成都市教育局以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为契机,顺势而为,推出了今天大家看到的《实施意见》。

13:35 新闻通气会开始。成都市教育局副局长左华荣就《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作相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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