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初中学生参加学业考试,考试科目、会考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方准予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由初中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合格者准予毕业;补考仍不合格者颁发义务教育结业证书。未经批准未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考生,颁发义务教育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