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按行政区域招生和注册学籍的制度
除经市教育局批准外,五市三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行政区域招生,市教育局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市内四区招生。跨区(市)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招生报名、考试和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未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任何高中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