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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青岛市中小学中秋节国庆节放假通知

2012-09-27 10:35:57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12年全市中小学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现就2012年全市中小学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共8天。其中,9月30日(中秋节)、10月1日至10月3日(国庆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四)、10月5日(星期五)。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放假期间,全市中小学校要严格遵守放假规定,切实保证广大师生的休息权,不得以任何形式集体组织学生上课或补课。市教育局将加强随访督查,对违规办学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国旗升挂工作。要指定政治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国旗升挂工作。升挂国旗设施存在故障的要抓紧修复,国旗陈旧破损的要及时更新。国旗要在清晨升起,傍晚降下。

四、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校园保卫工作,重点做好校园防盗、防火、防破坏工作。放假前,要结合实际,对学生、教职工及家长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要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安全联络小组,通过家长信、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增强家长监护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做好学生防交通事故、防侵害、防溺水等安全工作。

五、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守应急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重要情况和紧急信息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迟报、漏报、误报。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请各单位于9月27日(星期四)下班前将本单位节日期间值班表通过金宏网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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