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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小学学生装管理服务工作通知

2015-07-24 14:49:14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下文是青岛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2015—2016学年学生装管理服务工作通知的原文,供参考。

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民办学校:

现将做好全市中小学2015-2016学年学生装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继续实行减免政策

学校要成立学生装采购领导小组,组织学生装选用、采购等工作,保障学生及家长参与学生装管理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学生装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学生装。继续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费用减免政策。各单位要严格审查特困学生资格,符合条件者,其着装费用由中标企业直接予以减免。

二、严格执行招标要求,规范签订采购合同

按照招标企业、价格进行采购(见附件1),做到非统一招标采购的面辅料不得投入学生装的生产,非招标生产企业生产的学生装不得采购,确保从源头上控制好学生装的产品质量和安全。试点冬装、制服装因未列入代收费项目,不能以学校名义代收费订购;实现学生装免费的区市和学校不在此范围内,其价格按照统一招标产生的价格执行。在深入考察、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学校与中标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规范的采购服务合同,约定工作时间表,并切实履行双方责任。

三、严格验收程序,完善学生装质量安全体系

1.现场查验。各学校在接收到学生装后要组织专人现场验货,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留存面辅料、成衣质检报告复印件,对不提供检验报告或提供不合格、未经审核的检验报告的生产企业,学校不得接收其任何产品。

2.实行双送检制度。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学校可结合实际,每类每批次至少各抽取一套样衣送质检机构(联系人:商大伟,电话88911206)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向学生发放。样衣抽取后由生产企业补齐,检验费用由各学校承担,不得强制向家长收取。

3.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建立家长代表全程参与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学生或学生家长如发现统一配发的假冒、低劣学生装产品,可向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举报。

4.协助企业做好售后服务。要积极协助企业做好学生装规格表的收发和学生装的试穿、发放、调换以及特体生量体等工作,工作过程中要注重建立健全学生装工作记录和相关档案。9月底前上报学生装情况统计表(附件3)。

四、统筹安排,扎实落实学生装管理服务工作要求

学生装工作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加强廉政教育和岗位风险防范。

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要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坚持安全性、公益性与教育功能相结合的原则,多措并举,落实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学生装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管理工作水平,努力构建人民放心的学生装选用秩序。各区、市教育(体)局、民办学校可按照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市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联系。

附件1、2(点击下载)

附件3(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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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小学学生装管理服务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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