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遵照《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规定,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稳妥地行使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权利,顺利完成我校2011年的招生工作任务。
(二)报名条件 我市及外地户口2011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执行庐阳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四)关于小班化教学班级
2004年起,我校开办小班化教学实验班级。连续七届的小班化教学班级,在学生文化课成绩和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都具有明显的优势。小班化教学班级“人数少、交流多、辅导实、进步快”,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为进一步彰显小班化教学特色,合肥寿春中学(即南国花园校区)2011年拟优先招收小班化教学班级。班额:36人。
(五)入学意向登记手续
遵照《合肥市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为确保6月中旬顺利完成招生工作,我校拟于6月4日—5日举行招生咨询及入学意向登记。学生或学生家长携户口本、一寸照片1张以及相关素质证明材料(奖状、证书、成绩单或素质报告册等)到我校办理入学意向登记手续。免收登记费。
(六)录取方式及时间
我校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自主招生。有到我校就读意愿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直接到我校办理入学意向登记手续。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我校在教育主管部门及社会公证部门的监督下,按报名登记编号实施电脑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新生。
遵照市、区教育局有关规定,6月11—12日开始录取,6月18日前完成本年度招生工作。6月20日上报录取名单。
录取到我校的学生名单在公办学校招生前通知学生本人和毕业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仍回原学区升入初中。
(七)关于收费 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物价部门正在审核,待批)。
(八)关于合肥滨湖寿春中学招生
有到合肥滨湖寿春中学就读意向的,请另见《合肥滨湖寿春中学2011年招生简章》 (滨湖寿春中学咨询电话2984116 2984121)。
(九)咨询电话 0551—5525449 5525270 554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