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局今日公布,本学期于2012年1月13日前结束期末考试,1月15日起全市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统一放寒假。2011学年第二学期定于2月10日(正月十九)报到,2月13日(正月廿二)上课。
要求任何学校、部门、班级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分数、名次。寒假期间,学校不得组织师生集体外出。适当布置一些个性化的作业, 严格控制作业时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寒假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寒假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高中寒假作业分别控制在每天1.5小时和2小时之内。严禁学校组织成建制补课、有偿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民办培训机构办班补课;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家养;严禁诱导、强制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 课、培训;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