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教育厅了解到,2011年10月,我省对全省16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了督导评估,随后,对祁阳县四中、衡阳县一中、宁远县一中进行了随访督导复查。根据督导评估结论,对在办学特色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长沙市十五中等5所学校进行单项表彰,并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对问题突出的祁阳县四中、怀化市一中、宁远县一中分别进行了处罚或通报批评。
违规招收复读生、乱收费、下达升学指标
祁阳县四中“省示范”牌被摘
怀化市一中“吃黄牌”,被暂停“省示范”资格一年
其中祁阳县四中因存在招收复读生、违规招生、乱收费等违规问题,并在接受教育督导评估期间弄虚作假,按照规定,省教育厅已决定取消其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
在此次督导评估中发现,怀化市及鹤城区有关政府部门存在向怀化市一中平调经费、违规收费及下达升学指标等违规行为,省教育厅决定给予怀化市一中黄牌警告、暂停其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一年的处罚,并希望怀化市、鹤城区政府依法保证对怀化市一中的经费投入,严格规范政府部门的收费行为,不得平调学校 事业收入,不得收取学校任何形式的调节基金;严格执行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
宁远县一中未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节假日组织学生成建制补课并收费、歧视差生等问题仍然存在,不按规定执行课程计划等问题在督导评估后出现反弹,学生管理方法简单粗暴等。省教育厅决定给予宁远县一中通报批评。
衡阳县一中被暂停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一年后,整改到位,省教育厅决定恢复其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