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初中7月1日放暑假,8月30日、31日报到, 9月1日开学;高中7月13日放假,职业学校可在7月13日前放假,高中、职业学校8月31日报到,9月1日开学;高一新生组织军训,须在 8月15日后,同时不得超过10天。昨天,市教育局下发了暑期放假通知,要求任何学校在暑假期间不得安排返校日或组织返校活动。
暑假期间,学校将开放阅览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各类活动场所,并有专人管理;各校布置的学生假期作业,每天书面作业量不得超过平时,并且要确保开学后老师每题必改。
暑假前和暑假期间,学校在新生录取和分班时,不可考试,不得以文化课成绩等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开办实验班、特长班,同时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高(中)考成绩和升学率。暑期组织活动,原则上就近从简安排,如发生汛情,原则上不得外出。
为加强社会监督,昨天市教育局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5230640(监察、纪检室)、65224024(基教处)、65228814(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