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教育局下达课桌椅新标准,课桌椅要符合身高组成比例,特殊课堂要量身定做。
课桌椅是学校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且使用最多的教学设备,它关系到学生的学习和健康。目前济南市部分学校仍存在着部分课桌椅高度与学生身高比例不符的现象,直接影响了学生的视力和骨骼的正常发育。
济南市教育局7月4日下发通知,学校需严格把好课桌椅的进校关,确保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课桌椅,从源头上抵制不合格的课桌椅进校园。济南市学校需在国标规定的10种型号中选择符合本校学生特点的课桌和课椅,凡不符合国标要求的课桌和课椅,一律不得装备。如学校现有课桌椅与标准不符,需要通过不断的更新、调整,使课桌椅的配备适合各类学生的需求。
济南市学校在预置课桌椅时,需根据本校学生学年中期至末期的身高组成比例状况,参照配备原则装备课桌椅,做到课桌与课椅型号配套一致,规格要求统一。学校需对进行课改、小班化教学、初高中课堂教学等量身定做的课桌椅,做到符合国标要求的原则。
济南市教育局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配备可调式课桌椅,及时更新换代,促进新型课桌椅的应用。对于陈旧、破损和非标准的课桌椅,加快更新时间,使课桌椅卫生标准状态调节至完全符合每个学生的个体情况。同号课桌与课椅相匹配,对于同年龄段身高、体重等体征明显超常的学生,学校需打破常规配备适合的课桌与课椅,确保学生就座舒适。
另外,济南市教育局还规定了课桌椅在教室里的排列要求,最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米,最后排课桌后缘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大于8米,中学不大于8.5米。教室最后设不小于60厘米的横向走道,纵向走道宽度均不小于55厘米,课桌端部与墙面的距离不小于12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