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教育局制定了《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试行)》,就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今后,各中小学要成立家长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家庭教育培训,家庭教育培训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济南市教育局指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是加强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各中小学要加强对家长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家长了解、关注、支持并积极参与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济南市教育局对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较细致的规范。
一是成立家长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家庭教育培训,引导家长不断更新教育思想,配合学校共同实现科学育人。家庭教育培训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二是家长委员会要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家长开放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三是家长委员会要协助学校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四是家长委员会要积极开展教育经验交流、教育案例、教育故事评选等活动,组织开展优秀家长评选和家庭教育经验报告会,为家长提供相互交流借鉴的平台。
按照济南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为家长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条件,要在学校网站设置家长委员会专栏,在醒目位置设立家长信箱,家长委员会向学校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