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官方网站2012年6月28日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通知里公布了今年中小学和普通高中暑假放假时间。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教育和劳动保障局、直属各学校、民办学校:
暑假将至,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健康文明、愉快安全的假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1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中小学假期时间安排等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1)33号]文件精神,现就2012年暑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时间8周, 7月6日假期正式开始,9月1日暑假结束,9月2日为新学期学生报到时间,9月3日正式开学上课。
普通高中学校暑假时间7周, 7月13日假期正式开始,9月1日暑假结束,9月2日为新学期学生报到时间,9月3日正式开学上课。
中小学教师须与学生同时放假,可比学生提前一天报到。任何学校不得占用暑假集体组织学生军训。
二、工作安排
(一)严格执行假期工作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全市中小学要严格遵守暑假放假时间规定,任何学校不得随意调整假期时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对假期时间进行调整或者需要在假期安排学生活动的,须提前两周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要切实减轻学生暑假期间的作业负担,要以全省统一规划使用的《暑假生活指导》为抓手,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要控制在每天一小时以内,要着眼于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布置一些能够激发兴趣、开阔视野、锻炼意志的开放性作业。暑假假期不包括学校集体组织的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时间,各中小学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动员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要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指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合理安排子女假期生活,不盲目让子女参加社会上各种补课辅导班,要在全面提高孩子素质上下功夫。
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园内为各种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校外暑期夏令营及各种拓展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组织或宣传服务。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自主发展
1.继续开展“万名学生进社区”社会实践活动。学校要积极与社区、机关、厂矿、科研院所等建立广泛的联系,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通过实践活动了解社会、增加阅历、开拓视野,提高素质。要充分利用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及当地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或文艺团体、专业运动队、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的相关资源,开展各种活动,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多种可选的活动项目,充分满足未成年人暑期多样化校外活动需求,体现公益性,促进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有效衔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及时与社区联系,发动社区力量,做好中小学生的暑期看护工作,组织社区未成年人公益活动。中小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在暑假前认真组织家长会和家长委员会,集中开展一次对家长的暑期安全活动教育和其他教育工作,帮助家长合理安排子女暑假活动,多引导子女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和自护自救能力,提升孝亲敬老、服务家庭的意识,为青少年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提供保证。
2.开放教育资源,为学生的探究性学习和自主发展提供帮助。学校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学校图书馆(室)、实验室、艺术、体育和计算机室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设施设备,积极提供尽可能多的资源,为学生的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为学生参加各种有益活动创造条件,使学校成为引领社会、服务社区、传播先进思想的文化科技教育服务中心,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学校的体育代表队、艺术团(队)要认真组织好暑期训练、排练工作,做到时间、内容、场地、人员的落实。
3.科学安排暑假生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暑期文明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暑期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溺网络。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学会合理适度消费,不乱花钱,不吸烟,不喝酒,远离毒品,不接触淫秽、暴力等不良的影视作品和书刊,不进营业性电子游戏厅、舞厅、社会网吧,不参加有害身心健康的游戏,反对和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学校应指导家长树立素质教育的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合理安排子女学习、休息、锻炼和参加实践活动,不盲目让子女参加社会上各种补课辅导班,要在提高孩子的整体素质上下功夫。
4.着力加强行为规范建设活动。暑假期间是广大学生开阔眼界、增长生活智慧、培养健康情趣和巩固良好习惯的大好时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这个时间,创造性地组织家校互动,积极开展“大手拉小手,携手文明行”活动,引导广大家长参与到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中,使广大家长和学生共同进步,遵规守纪,团结互助,勤劳节俭,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公德,促进家校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办法,使工作扎实有效,开学后市教育局召开暑假期间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专题汇报交流。同时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读书及征文等系列比赛活动,努力丰富学生假期精神生活、增长学生智慧,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学生开展好暑期读书活动,具体要求见附件。
5.继续开展“感动我们的100个瞬间”活动。假期中以“珍爱生命”、“学会感恩”为内容,组织学生到街道、社区或农村进行实地采访,寻找他人感动我们的事例,使学生在生活中学会宽容、尊重、感恩,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品行和修养。新学期开学后,学校要利用学校网站、宣传栏、黑板报等公布感人事例,并对感恩事例进行评比。
(三)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做好暑期防溺水工作
要绷紧“安全弦”,放假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专题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假期学校和师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安全责任制,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研究部署放假前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各项内容,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中小学校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防暴力、防触电、防雷暴、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非法传销及防止被盗、被抢、被诈骗案件发生的专题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遵纪守法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和各种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提高对师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学生不到湖泊、河道、水库、池塘等缺乏安全措施的水域游泳,防止溺水和其他伤害事故的发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暑假出行(游)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足额购买保险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学生伤害案件的发生率降到最低。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假期活动申报制度。凡由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特别是与其他单位联合组织的活动,必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要认真落实各项活动的安全保障措施,及时将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种活动均要事先进行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注意对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活动内容充实,组织严密,万无一失。
要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和防汛工作。学校要建立雨季汛期预警体系和防灾预案,坚持学校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对学校安全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暑期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上报市教育局,不得瞒报或拖延。
(四)对学生进行“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专题教育
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加强宣传教育,防止“法轮功”等邪教和迷信活动利用暑期毒害青少年一代,让学生不但要自己不相信,还要向家庭、亲友和社会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认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的严重危害,增强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充分认识邪教、有害气功、迷信等活动的本质及危害性,使学生提高防范和抵制歪理邪说的意识,提高反邪教斗争的能力,形成崇尚科学文明,拒绝邪教侵蚀的良好氛围,从根本上铲除“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和土壤。
(五)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暑期教师培训工作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2012年暑假将继续组织开展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远程研修培训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有关高、初中学校要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要求制定培训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课程进度,按时收看视频、提交作业和积极参与网上研讨。要组织好教师的面对面研讨,保证每一位教师保质保量完成研修任务。
禁止教师有偿家教。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学校要将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纳入对教师师德考核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一经查实,将给予撤销特级教师、各级名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六)做好校舍维修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把加强校园校舍管理摆在学校暑期工作的重要位置上,要利用暑期对校园校舍进行整理与修缮。对校舍破旧的门、窗、墙面要进行加固维修及粉刷,对破损的课桌椅要进行必要的更新。认真检查、维修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厕所等配套设施,采取妥善措施解决校内危房危墙。要抓紧进行新建、改扩建工程,确保在秋季新学年开学,以整洁、崭新的校园面貌迎接学生入学。
三、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前各项工作安排,成立假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研究制定假期工作计划,建立教师、学生通讯联络网,及时沟通掌握学生在家中的情况;学校要在假期前主动与社区联系,统筹安排好学生的社区实践活动,为学生的社区实践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在放假前将本单位的暑假工作计划、值班安排表分别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和业务主管处室。暑假结束后,下学期工作计划和暑假总结于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分别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和业务主管处室。
市属高校结合省教育厅有关通知,并参照本《通知》精神合理安排假期工作。
济南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