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0日上午,济南市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在济南七中召开,会上部署了2013年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职业学校、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办法,宣布了招生工作纪律。点击阅读详细文章:济南市201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仍然实行小学“就近划片入学”和初中“整体对口直升”的免试招生办法。继续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不享有指标生和推荐生资格的规定。继续严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
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1日到8月31日,适龄儿童家长可以携带户口等相关证明到居住地学区对应学校报名。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携带证明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务工证明、暂住证(居住证)、现居住(租住)地证明、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到现居住地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相关入学手续,报名时间为7月1日到8月31日。
二、初三学业水平考试(中考)
初三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时间为5月13日上午8:30至5月15日下午17:00。
报名方式仍然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通过网报系统在家中、学校或有网络连接的地方,使用计算机在互联网上报名。5月16日至18日,学生在初中学校领取“学生信息认证凭证”,学生本人和家长应在凭证规定位置签字并将签字联送回初中学校。未在凭证上签字或未按规定时间填写并交回的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报名录取资格,不发放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准考证。
初三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时间仍旧为6月12日至14日;考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历史学科采取等级考核评价方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采用分数考核评价方式,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英语含听力20分),物理、化学共150分(其中物理90分、化学60分),体育60分,学业水平文化课总成绩仍为570分。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先考试后报志愿”,即考生在获知本人成绩后,根据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报名的工作办法。志愿采取网上填报方式,每位考生最多有四次志愿选择机会。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仅在全市第一次志愿填报时享有的指标生资格有效。第一次填报志愿报考普通中专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高中(填报师范类除外)。填报师范类并兼报普通高中且达到师范类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师范类学校优先提前录取。凡第一次填报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其余批次志愿只允许填报各类职业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将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录取,考生一经所报学校录取即不再享有下次志愿填报的资格。
今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中指标生、统招生、择校生的分配比例均与2012年保持不变。招生计划全额公布,招生录取全部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通过所报考学校网站获取录取信息。
今年我市推荐生试点学校包括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济南第一中学、济南中学、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外国语学校、历城第一中学、历城第二中学。
四、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考试
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有名额限制。推荐生试点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总人数不超过40人、艺术特长生总人数不超过30人;非推荐生试点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总人数不超过60人、艺术特长生总人数不超过40人。推荐生试点学校之间不得兼报,学生除可报考推荐生试点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外,还可以选报1所非推荐生试点学校参加测试。
组织报名和测试工作均由招生学校负责。测试时间:推荐生试点学校为5月18、19日,非推荐生试点学校为5月25、26日。报考艺体特长生初中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及学业水平考试中等级考核科目必须达到C级(含C级)以上等级,其中所报考的专业学科日常学习成绩必须为A级,上述要求与往年相同。
五、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今年继续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七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进程公开、招生时间公开、录取分数线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招生监督电话公开,增强招生录取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