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招生办昨天发出《2010年跨区借读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跨区借读生须在4月16-17日回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部门登记,逾期不予办理,学生毕业考试仍在原就读小学进行。办理登记手续时,须携带《2010年跨区借读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并备齐相关材料,包括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和一张一英寸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