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深圳奥数网 深圳市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从本月28日开始,今年将全部试行“积分入学”新政。目前,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龙岗区、宝安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和龙华新区已公布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方案,大鹏新区也将在最近公布方案。各区公布的招生政策均采取“类别+积分”办法,但具体操作不尽相同。
打破类别按积分高低录取
福田区、龙岗区、盐田区对不同的户籍学位类型,设定不同的基础分,在基础分的前提下再根据不同条件进行加分。学校录取时,只需按积分高低排名即可,不再看类别。
福田区的积分入学方案设置了7类学位类型,根据申请人在学区的住房情况和入户情况,设定不同的基础分和累积加分项,基础分最高为90分,累积积分不超过 10分。龙岗区实行按学区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队的制度,学区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满分为100分。以申请学生在学区的居住情况和户籍类型为基础分的积分条件,设7个类型的基础分,每个申请学生可对应相应条件取得一个基础分。加分标准分两种,分别为深圳户籍学生加分标准和非深圳户籍学生加分标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盐田区积分入学方案划定了A、B、C、D、E、F共6类学位类型,各类别分值以50分的梯度递减,最高的A类是550分,最低的F类为300分。加分依据为三项,一是申请儿童是否独生子女;二是监护人的深户入户时间或非深户居住证办理时间;三是监护人的住房性质及居住时间。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
录取时“先类别后积分”
与福田、盐田、龙岗三区不同的是,罗湖区、宝安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光明新区采用的是“先类别后积分”办法。如罗湖区实行“类别优先,后取积分”,根据申请儿童监护人的户籍和住房情况,共划分五个学位申请等级类别,根据户籍住房情况分别给予基础分,再按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的居住或社保时间(或营业执照)、计生等状况给予加分。录取时,先按类别顺序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
宝安区录取时“先类别后积分”,按照从第1类到第6类依次录取,同一类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坪山新区以“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对同一学位类型的适龄儿童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根据申请者的户籍和住房情况,把学位类型分为6类,依次为坪山新区户籍、自有房,深圳其他区户籍、自有房,坪山新区户籍、租房,深圳其他区户籍、租房,非深户籍、自有房,非深户籍、租房。积分则是根据家长的计生情况、学区内居住时长、社保(营业执照)的购买(营业)时长进行计算。
龙华新区根据申请学生在学区的户籍和住房情况,共划分为6个学位类型。积分办法按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圳户籍学生分别进行,积分不封顶。同一学位类型按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序录取,不同学位类型的学生之间不排序。每位学生仅限在网上申报一所公办学校。
光明新区实行两级五梯制,一级指标优先于二级指标。一级指标为户籍指标,划分为5种户籍类型,梯度之间顺序为 1>2>3>4>5。五个梯度的人数未达到学校提供学位数的,直接派位,不进行排序。某一梯度的人数达到学校提供学位数,从该梯度开始启用二级指标排序。二级指标为积分指标,分为基础分和加分项。基础分按照适龄儿童家庭在深连续居住的时间计算,每满一个月积1分。加分项按照独生子女(提供独生子女证)加10分,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加30分计算。
部分学校试行学位申请房政策
针对同一住房重复申请学位的情况,一些区还对部分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制定了学位申请房政策。福田区今年的试点学校包括荔园小学、园岭小学、福田小学等 22所小学,深圳实验学校、深圳市高级中学等5所初中。如果某套住房住户的小孩已经申请过以上某小学(或初中)的学位,在该小孩上学期间,另一家庭的小孩不得再以该套住房向该学校申请学位。
罗湖区今年试点学位申请房的学校为螺岭小学、翠竹小学、翠北小学、红岭小学、笋岗小学。家长申请这些学校时,同一套住房在学制范围内(小学六年)不可重复申请学位,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如果某套住房住户(租户)的小孩已经申请过某小学的学位,该小孩在该校上学期间,其他住户(租户)不能用此住房资料向该学校申请学位。
龙岗区今年试点学位申请房制度的学校有11所,包括龙城小学、清林小学等。学位申请房制度规定,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如果该户已申请入学的孩子没有从该学区学校毕业,该住房资料不允许作为其他户孩子申请该学区学校学位的申请资料,直至该户入读孩子从该学校毕业为止。11所试点学校如果出现学区内一套房多户孩子申请学位,学校只能受理一户住户孩子的学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