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坪山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
新生招生公告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
凡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期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符合如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3.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深圳连续居住
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
在坪山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学生;
2.现就读小学六年级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目前在坪山就读小学六年级,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深圳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二、时间安排
(一)小学一年级
1.网上预报名(3月29日—至4月12日);
2.学位申请(4月13日—4月16日);
3.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4月19日—5月17日);
4.就读和免费资格复核(5月18日—5月23日);
5.公布新生名单及新生报到注册(6月14日—6月21日)。
(二)初中一年级
1.网上预报名(4月15日—4月30日);
2.学位申请(5月2日—5月5日);
3.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5月8日—6月6日);
4.就读和免费资格复核(6月7日—6月12日);
5. 公布新生名单及新生报到注册(7月5日—7月12日)。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凭证及付费凭证等材料。(自有房者: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0%)。
(二)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原籍口本、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凭证及付费凭证等材料。(自有房者: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0%)。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或者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4.计生证明材料:申请学校所在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三)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四、录取办法
采取填报志愿根据学位类型看积分的办法进行录取。第一志愿按学位类型1、2、3……类的顺序依次录取,在同一学位类型中,按照积分排序的方式进行录取,积分排序是根据家长的计生情况、学区内居住时长、社保(营业执照)的购买(营业)时长进行计算积分。
(一)志愿填报要求
2013年学位申请以填报志愿的方式进行,每个申请人在网上可填报三个志愿: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本人所在学区的学校,第二、第三志愿由家长自由选择填报,为分流志愿;在填报志愿的过程中,每个志愿学校只可填报一次。
(二)学区住房限制措施
为了公平地配置公办教育资源,缓解个别学校学位紧张的问题,我区2013年招生将实施“学区住房限制措施”,具体如下: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2.2013年起,已用该房成功申请学位的住户小孩,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仍在原学区,该房屋将被招生系统锁定,其他家庭的小孩不得再用该房申请学位。(注:2012年及之前被他人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不锁定,今年仍可继续申请)
(三)学位申请积分办法
对深圳户籍和符合“1+5”文件规定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均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根据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计生情况、在学区内的居住时长及有效的社保(营业执照)的累计缴费(营业)时长计算积分。
1.积分计算办法
申请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学区的连续居住时长得分、计生得分及在社保(营业执照)已连续缴费(营业)时长得分相加计算总得分(具体分值见下表),根据总得分情况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
分值参照表
分值 | 计生情况 | 居住时长(月) | 社保或营业执照时长(月) |
0 | 三孩(胎)及以上 | 1以内 | 12以下 |
1 | | 1 | 13 |
2 | | 2 | 14 |
3 | | 3 | 15 |
…… | …… | …… | …… |
10 | 政策外二孩(胎) | 10 | 22 |
…… | …… | …… | …… |
30 | 政策内二孩(胎) | 30 | 42 |
…… | …… | …… | …… |
45 | 一孩(胎) (未办独生子女证) | 45 | 57 |
…… | …… | …… | …… |
60 | 独生 (已办独生子女证) | 60 | 72 |
61 | / | 61 | 73 |
…… | / | …… | …… |
120 | / | 120及以上 | 132及以上 |
2013年3月31日。
3.居住时长计算方式
居住时长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按离“截止日期”最近的续住时间计算居住时长计算,每满1个月得1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最高分不超过120分。
a.提交房产证的按发证日期计算居住时长;
b.提交集资房、军产房、统建楼或无房产证的自建房、祖屋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电费的时长计算;
c.提交集体宿舍材料的按适龄儿童父母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时间起算居住时长;
d.提交房屋租赁凭证的按照租赁凭证的登记备案时间计算居住时长。
4. 社保(营业执照)计算方式
社保(营业执照)在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工伤保险或营业执照连续缴费或营业满一年(12个月)的基础上,根据该儿童父母累计已缴费或已营业时长最长的一方计算,每满1个月得1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最高分不超过120分。
(四)录取原则及方法
1.按学校招生地段就近免试入学;
2.学校录取时,按从第一志愿到第三志愿的顺序进行(即:若学校录取完第一志愿以后还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再按照剩余计划在未被录取的学生中录取第二、第三志愿符合条件者);
3.同一志愿的适龄儿童,以“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对同一学位类型的适龄儿童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4.家长必须对是否服从调剂做出选择;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填报的志愿学校录取,教育部门将不安排学位,由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
5.未录取到公办学校就读,符合市政府“1+5”政策的适龄儿童,可由教育部门安排或家长自由选择我区的民办学校就读。
五、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及咨询电话
(一)小学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范围及咨询电话
序号 | 学校 | 招生片区(社区) | 招生咨询电话 |
1 | 坪山实验学校 | 六和、南布、大工业区、竹坑 | 89369923 |
2 | 坪山中心小学 | 坪山、和平、坪环、江岭、马峦 | 84606689-810 |
3 | 坪山第二小学 | 沙坣、田心、田头、石井、金龟 | 89924239 |
4 | 六联小学 | 六联 | 28826145 |
5 | 碧岭小学 | 碧岭 | 84629962 |
6 | 汤坑小学 | 汤坑、沙湖 | 84538986—821 |
7 | 坑梓中心小学 | 坑梓、老坑、秀新 | 89458518 |
8 | 龙田小学 | 龙田 | 84119971 |
9 | 金田小学 | 金沙、沙田 | 84128159 |
序号 | 学校 | 招生片区(社区) | 招生咨询电话 |
1 | 实验学校 | 六和、南布、燕子岭生活区、竹坑、 六联(除坪山围、洋姆帐) | 89369809 |
2 | 坪山中学 | 坪山、和平、坪环、江岭、马峦、沙坣、田心、田头、石井、金龟、碧岭、汤坑、沙湖以及六联的坪山围、洋姆帐 | 28821992 |
3 | 光祖中学 | 坑梓、老坑、秀新、金沙、沙田、龙田 | 89459166 |
重要提示
1.时间提示: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到第一志愿学校递交材料,否则教育部门不保证在范围内安排学位。
2.申请材料提示:(1)申请材料交到第一志愿学校;(2)申请材料不齐的,学校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虚假的,深户不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不安排公办学位;在网上预报名与到学校递交材料的先后,不影响学位申请和录取;(3)在提交材料前,请家长们认真核实材料是否过期或停交(如:居住证、租赁合同、社保、营业执照等),如果对资格审核有异议的,请及时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复核,并在复核时间内把新材料交给第一志愿学校。
3.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的提示:网上预报名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就读资格审核的结果,以及学位安排。
4.分流提示:申请学位紧张的学校,按填写志愿的顺序进行分流,未被所有志愿学校录取的学位课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5.申办结果咨询:资格审核合格后,家长可以拨打咨询电话查询,也可到申报学校查看公示或以网上预报名的方式查看录取结果;若家长需要变更学位可咨询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电话:85209407)。
6.学费补助的提示:符合市政府“1+5”政策在我区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可享受《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试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学费补助,即: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7.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就读提示:根据《关于开展深圳市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深残联[2007]2号),要求:经过六月到指定点(电话:28540319)评估后,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深圳市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000,89468807、89468815)报名。
学位申办流程
报名→申请→审核→复核→结果。
报名:
1.时间:小一(3月29日至4月12日),初一(4月15日至4月30日);
2.预报名填写志愿网站:家长根据住房地址查询网上报名学校。登录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网站(http://psjyk.sz.edu.cn)预报名;
3.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方法:在“家长通道”栏目中点击“小(初)一报名”,凭儿童身份证号码进入,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填写无误后,打印《坪山新区2013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申请:
1.时间: 小一(4月13日至4月16日),初一(5月2日至5月5日;
2.交给第一志愿学校的资料:《坪山新区2013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与相关入学材料原件、A4复印件;
3.受理初审:入学材料齐全的,学校初审员会在网上报名表上签字盖章,并回执一份给家长,学校留存一份并接收相关材料。材料不齐学校不予受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学校初审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网上预报名志愿信息将被删除。
审核:
1.时间: 小一(4月19日至5月17日),初一(5月8日至6月6日);
2.部门:入学材料信息由教育部门统一汇总送至公安、计生、房产、租赁、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进行审核。
复核:
1.时间:小一(5月18日至5月23日),初一(6月7日至6月12日);
2.异议处理:家长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上查看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重新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提交给申请第一志愿学校,由学校汇总后报教育科进行协调处理。
结果: 家长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也可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到第一志愿学校公示栏查看录取名单。
1.时间:小一(6月14日至6月21日),初一(7月5日至7月12日);
2.未录取的处理:符合就读条件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教育部门将对其进行分流,并通知家长到指定学校申请学位,在规定时间未到学校申请的视为放弃学位,并删除网上报名信息;或自行选择民办学校申请就读。
3.新生注册安排:录取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新生注册时间,具体见学校公告栏或通过咨询电话查询。
坪山新区义务教育阶段秋季招生投诉电话:84622194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