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深圳罗湖区小升初学位申请将于4月21日开始,下面是今年罗湖区小升初学位申请指南,请大家知悉。
网上申请时间:4月21日—5月5日
提交申请材料:5月23日—25日
公布新生名单:7月9日
一、公办初中招生对象
在罗湖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学生;
(2)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子女;
(3)现在我区小学和本市外区公办学校就读六年级并取得学籍,符合市政府“1+5”政策规定的非深户籍学生。
温馨提醒:罗湖区公办学校普遍学位紧张,在我区临时购房或租房,深圳户籍不保证在地段学校入学,非深圳户籍可能申请不到公办学位,请家长慎重考虑。
二、申请时间和办法
1、网上预申请:4月21日—5月5日
(1)本区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
4月21日—5月5日。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或“罗湖社区家园网”—“学位申请”栏目,进入“罗湖区2015年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填报申请信息(操作指引附后)。
温馨提示:申请系统已导入每个学校地段内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请人点选住址(包括小区、楼名、房号)即可,无需输入住址信息。请按实际居住地址申请地段学校,非地段住房学位申请系统将不接受申请。
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于4月23、24日两天下午4:00-6:00凭小学毕业生和家长身份证(居住证)到地段小学电脑室上网预报。
(2)区外小学毕业生申请我区初一学位
在本市外区小学及本市以外小学就读,符合我区申请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家长(监护人)现在罗湖居住的,4月25日(周六)持户籍证明及在罗湖的住房(居住)证明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在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注明全国学籍号,所在区/县教育局教育科盖章),到罗湖区报名站(凤凰路凤凰街41号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二部)核实申请资格,领取《学位申请联系信》后,再上网填报申请信息(上述学生只有到罗湖区报名站核准后,才具有申请我区初一学位的资格)。
(3)本区小学毕业生申请本市外区初一学位
现居住在本市外区,但在我区学校就读小学的毕业生,须在《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填写现实际居住地,回居住区申请初一学位。各区的具体申请办法请直接向居住区地段学校或教育局教育科咨询。
温馨提示:我市各区初一招生均需在网上预申请,请申请外区初一学位的小学毕业生登录居住区教育局网站查询、了解初一招生申请时间和办法,及时向居住区地段学校申请学位。
(4)关于个别学位紧张中学申请条件的说明
因个别中学学位特别紧张,地段内生源集中,需实行提前分流。请地段内学生(家长)认真阅读如下说明,并根据自己的条件,按说明要求到相应学校申请学位,不按说明到指定学校申请的,将视为无效申请。
①深圳中学初中部是市属学校,该校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由于学校招生地段内生源较多,深圳中学初中部初定受理条件为地段内A、B类,地段内申请类别为C、D、E、F类的小学毕业生,请申请东湖中学学位。
②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是市属学校,该校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由于学校招生地段内生源较多,该校只受理地段内A、B、C、D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学位,地段内的E、F类小学毕业生请申请布心中学学位。
③区属学校:①翠园中学初中部(怡景校区)只受理地段内A、B、C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学位,该校招生地段内D、E、F类小学毕业生请申请文锦中学学位。②罗湖外语学校初中部只受理地段内A、B类儿童申请学位,该校招生地段内C、D、E、F类小学毕业生请申请罗湖外语学校初中实验部(原罗芳中学)学位。③翠园东晓校区只受理地段内A、B、C、D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学位,地段内的E、F类小学毕业生请申请松泉中学学位。④桂园中学只受理地段内A、B、C、D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学位,地段内的E、F类小学毕业生请申请红桂中学学位。
2、网上比对验核:5月22日,深圳户籍家长可在学位申请系统查看户籍信息网上比对验核结果;非深户籍家长可在学位申请系统查看计生、居住证、社保信息(或营业执照)网上比对验核结果。
3、提交申请材料:5月23—25日,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户籍信息比对通过,非深户籍居住证、计生、社保信息网上比对通过的家长根据户籍情况按下面第三项《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备齐学位申请的有关证明原件(不用带复印件),到网上预报的地段学校验核申请材料(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所有材料只需交验原件(学校验核后扫描上传至招生系统供有关部门审核),初审合格的领取学位申请回执。
温馨提醒:
①实行大学区的地段,申请儿童到填报第一志愿的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②已在网上申请,申请材料初审不合格的,可于5月26—29日在申请系统修改、补充信息,并于6月1日向学校补交材料,超过时间学校不再受理。
3.就读和免费资格审核:6月2日—30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的就读和免费资格。
4、公布新生名单:7月9日,本区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学校领取《新生报到通知书》。
外区、外市小学毕业生于7月9日下午到申请中学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和领取《新生报到通知书》。
5、新生报到时间:7月13日,已安排学位的小学毕业生持《新生报到通知书》,按通知规定时间到录取中学报到(深圳中学、市第二实验学校报到注册时间以该校通知为准)。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证明原件,不用交复印件)
根据小学毕业生的户籍情况,申请人需向申请学校交验相应的证明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全家户口本。
(2)住址证明材料:小学毕业生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自建房及其他自有住房但无相关合法产权证明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2”);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和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并实际居住(住本单位职工宿舍无正规租赁手续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4”)。
(3)其他材料:《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位申请联系信》)、《罗湖区2015年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验核申请材料时到学校领取)。
2、非深户籍儿童
非深户籍儿童必须是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合法居住1年以上,且计划生育状况网上审核合格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重要提示:计生管理部门不再出具纸质的《计划生育证明》,招生系统将直接在网上与计生管理系统比对申请儿童家长的计生状况。家长务必提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或完善计生信息,以免影响入学资格审核。
(1)户籍证明材料:原籍户口本、父母及小学毕业生的深圳市居住证。
(2)住址证明材料:小学毕业生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自建房及其他自有住房但无相关合法产权证明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2”);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住本单位职工宿舍无正规租赁手续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4”)。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小学毕业生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工伤保险证明(社保卡并附《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无须另外打印缴费清单。《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以到社保局打印,也可登录市社保局网站自行打印),或者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完整纳税证明(监护人必须是法人或经营者,属股东的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股东证明,纳税证明可到税务局服务窗口开具)。
(4)就学联系函:小学毕业生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式样附后)。
(5)其他材料:《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位申请联系信》)、《罗湖区2015年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验核申请材料时到学校领取)。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1)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外,还应出具小学毕业生父母享受该特殊优惠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
(2)台湾籍儿童:①区教育局出具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凭《台胞证》到教育局教育科办理》;②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并实际居住);④《罗湖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验证时到申请学校领取)。
4、港澳及外国籍儿童:
我区有适合港澳和外国籍学生就读的国有民办学校,港澳及外国籍学生请直接到国有民办或其他民办学校申请学位,学位申请办法详见“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目。
四、学位安排及积分办法>>>点击查看
■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
1、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自有住房可视为购房。
2、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等能证明房产确属小学毕业生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居住的,按特殊自有住房处理。①属于军产房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②属于集资房的,应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并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③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3、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小学毕业生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并提供小学毕业生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
4、住房属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所住职工(集体)宿舍应属所在单位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由小学毕业生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并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按租房处理。
5、作为自有房产申请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应持有51%以上产权。
6、2015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住址变动后再申请转学插班;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7、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为3月31日。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5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位申请。
五、重要提示:
1、申请人的入学及免费资格须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填报的入学申请信息(材料)经审核为真实、有效的,视为有效申请。否则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2、申请学位时只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不用提交复印件。
3、计算租住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或有效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的签署(备案)日期为起始时间。
4、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初一学位申请。
5、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申请学校将不提供学位或不保证就近入学:①擅自选择学校跨地段申请的;②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的;③申请学位时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的;④学位申请开始后购、租房或迁户口的。
6、我区国有民办学校明珠中英文学校、菁华中英文学校、龙园外语实验学校、奥斯翰外语学校和其他民办学校面向全区招生,港澳和外籍人士子女及其他有需要的小学毕业生请直接向学校申请(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查询)。
7、凡属今年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可到地段中学申请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盲、聋哑、智障等小学毕业生,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申请学位(地址:布吉西环路,值班电话:89468111)。
8、学校和家长如对残疾儿童(深圳户籍)能否正常随班就读有不同看法,可到元平特殊学校进行评估,出具《深圳市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鉴定表》,按评估意见执行。
9、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罗湖区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提前到居住地就近医院或社康中心接种点查验《预防接种证》,并开具查验证明。
10、暂住人员子女需提交的“就学联系函”,由小学毕业生家长到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办(已撤销教办的,可由中心小学出具)或县、区教育局出具。(式样附后)
11、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家长务必亲自前往有关部门和学校办理小孩的入学证明材料及学位申请手续,不要随便相信和委托别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
12、家长可在“苹果AppStore”或“安卓应用市场”下载“罗湖招生”手机客户端和关注“罗湖招生”微信公众号,了解招生信息、咨询招生问题、查询申请状态。
罗湖区2015年初一招生日程表
如果你对招生工作有疑问,可向学校或教育局教育科咨询;
如果你对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或教育局教育科递交《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申诉表》(申诉表可到各学校招生部门和教育局教育科索取或在“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目下载)。寻求解释和帮助。
投诉(申诉)、咨询请到:
各初级中学教务处(电话号码见地段示意图左下角)
罗湖区教育局教育科电话:2566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