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天河区户籍从外地返穗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回天河区升读初中。前天,《2010年天河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对各类特殊学生的升学办法进行了明确。其中要求不能对体育、艺术特长生进行文化类学科测试。
跨区生可回天河升学
根据《意见》,具有天河区户籍从外地返穗升学的小学毕业学生,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协议、租赁合同、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租赁合同等)和小学的学历证明到天河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可回天河区升学的,按就近与统筹相结合的办法升学。
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向天河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升学。
跨区生(户口在天河区,在外区就读的小学毕业学生),原则上在毕业学校所属区(县级市)范围内升学,确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回天河区升学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就近与统筹相结合的办法升学。其中户籍在天河区内,因居住地改变户口和房产不属于毕业小学对口中学所属地段的学生,可在毕业小学对口的中学升学,也可办理跨地段升学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跨地段学生,升入地段所属中学,不符合条件者,升入毕业小学对口中学。广州市户籍但非天河区户籍者,须办理跨地段申请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特长生不得超过一成
该《意见》明确,在天河区就读的具有广州市常住户籍(含12区、县级市),在公办小学毕业的学生(含经批准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按照小学升入对口中学和统筹分配学位的原则,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经审定的2009-2012年度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在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并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非经审定的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各中学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10%。
该《意见》还规定,不能对体育、艺术特长生进行文化类学科测试,对获得体育、艺术特长生升学资格的学生要分别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