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鲍文娟)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该局发出深圳中小学将于本月18日开始放假的通知,并表示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假期给学生补课。
据介绍,2008~2009学年小学、初中放寒假从2009年1月18日开始,2月10日结束,共23天,2月11日开学、上课;高中放寒假从2009年1月18日开始,2月8日结束,共21天,2月9日开学、上课。深圳市教育局要求中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给学生补课或上新课,以增加学生负担,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前放假和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