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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热点】民校压倒公校 教育局拨乱反正惹争议

2009-04-07 09:23:21     标签:小升初政策

在前几年的“教育产业化”风潮之下,国内一些城市把公办学校卖给了私人资本。现在开始出现各种后遗症。

在福建泉州,也出现了类似情况。从公办名校脱胎的民办学校成了最受学生家长欢迎的学校,结果公办学校越来越招不到好生源,民办学校却人满为患。

最后,当地教育局为了限制民办学校的招生,对民办学校超过招生指标部分的学生,取消了学籍,使他们无法考公立高中,无法拿初中毕业证书。

于是,这场民办学校与教育局的战火,又演变成两方各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义务教育法的各执一词……

近日,福建省有近千名2007年入学的泉州实验中学和泉州外国语中学的初中生仍然没有学籍。

这一年的招考时间、方式和学费,与往年没有什么不同,但泉州市教育局却宣布其“违法违规”,主要理由是义务教育阶段必须免试入学。

此外,学生们“不能参加评优评先活动”、“不能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任何学科竞赛”、“三年后不能报考泉州市区一级达标高中”、“不能取得初中毕业证书”。

去年底,这些学生还被禁止参加奥林匹克英语竞赛,实验中学上报其选拔的30名学生,18名被教育局以无学籍、不能代表该校名义刷下;其中,前7名学生被刷下5人。

泉州市教育局最近的一个文件规定,今年春季开学前,在民办学校读书无学籍的学生应返回公办学校,才可获得学籍。但是,仍有超过800名的学生滞留民办学校,选择“黑户”生活。

他们到底因何沦为黑户?为什么为了在民办学校读书,宁愿沦为黑户?

优质生源选择读民办初中

国内不少城市在2000年前后的教育产业化风潮中,把一些最优质的公办学校卖给了私人资本,以获取利益,泉州也没有例外。

原泉州一中和泉州五中曾是当地最好的重点中学,2001年以创办示范性高中为由,拆分初中部,与企业家“合作办学”,成立泉州一中分校和泉州五中分校,并在2004年,规范名称为泉州实验中学和泉州外国语中学;市区另一民办学校现代中学,则脱胎于泉州七中。

也就是说,除了培元中学,泉州市区最好的四所中学的初中部,“卖”了三所。此后,家长们为了让孩子上好一些的学校,不得不花更高的学费。因为他们认为,已很难从公办初中里选择优质的教育资源。

这样的情况也反作用于公办初中。尽管公办学校强调有好的教学质量和廉价的学费,却再难招到好生源。

以泉州八中为例。2002年,泉州市第一届电脑派位的学生毕业时,公立的泉州八中中考成绩获得全市第一。但2004年之后,该校招生数连年下挫,2005年,计划数是400名,只招到110名学生,媒体称之“110告急”。

而民办学校却异军突起。泉州一中校长赖东升称,两个民办学校都是“假民办学校”,而公办的优质资源,尤其是名校的品牌“百分百被私人所占有”,在几所重点中学初中部分离后,民办学校等于实现了“独家经营”。

家长认为自己有清醒的认知。林女士说,她能明显感觉到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不同:比如早晨不到七点时,老师们已经站在大门两侧,检查孩子们的仪容。这是公办学校老师做不到的;更重要的是,最初几年,民办学校的生源与公办学校相当——一位受访公办学校校长也证实了这点,但成绩却优于许多公办学校,而近几年中考,私立的泉州实验中学几乎年年第一。

正是在教育质量的强烈对比下,越来越多的家长选择了民办学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之间的战火也逐渐蔓延到学生身上。

教育局想“拨乱反正”

2006年泉州市“两会”上,民办学校成为众矢之的,用现任教育局长郑文伟的话讲,民办学校由于高收费、占用优质教育资源等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绝大多数人的痛恨”。

郑文伟也在这一年到任泉州市教育局长。其时,他发现,泉州市实验中学等两个民办学校几乎年年考试招生。而义务教育法明文规定,义务教育升学必须免试。民办教育却通过考试的方式,选走了最优质的那部分生源。

其时,泉州实验中学和泉州外国语中学的招生量也超过了其办学规模。但大量生源仍“扎堆”民办学校,公办中学则遭遇越来越严重的招生寒流。从招生上,实验中学、外国语中学和现代中学三所民办学校,已呈寡头之势。

在招不到好生源的情况下,公办学校则纷纷陷入“没有好学生就没有好学校”的恶性循环中。

对公办学校的冲击最后转化成行政力量的干预。2006年,泉州市政府已下令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在三年内控制民办学校规模,央视也被请来曝光。不过,民办学校除了向市政府请示“维护办学自主权”,大张旗鼓公开考试,令此“意见”成为一纸空文。

郑文伟不愿评价他的前任对民办学校的“纵容”,但他认为,民办学校的根本性质和属性已经出了问题。“它的公益性体现在唯利是图,你办教育的目的是什么?理念是什么?说出来很好听,我为老百姓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如果是这样的,收费能不能不收,能不能降下来,能不能按教育成本来收费,能不能体现它的公益?”

郑文伟说,他上任后的基本思路,是一手抓规范办学,一手抓公办学校的教学质量。

2007年,泉州五中和泉州三中、泉州一中和泉州八中结对捆绑办学。其中,泉州三中将高中和职业中专剥离,目标确定为市区最大的优质初中校。教育局长郑文伟说,他相信通过几年的努力,能把公办初中办好。

郑文伟还透露,泉州市已决定复办泉州一中初中部,并决定泉州五中在丰泽区建一所完中。但也有公校校长担心,新的名校效应很可能再次造成新的不均衡。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2006年9月,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最大的特点是强调义务教育的政府责任。由于免费教育的大面积实施,在许多城市,比如沈阳、广州和北京,纷纷将民办学校转为公办学校。泉州市教育局的“拨乱反正”,与公立学校对它的压力直接相关,也与这样的政策背景不无关系。

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相互冲突?

但泉州市教育局的做法也遭到了泉州实验中学、外国语中学这两民办初中的反弹。

2007年5月27日,泉州实验中学、外国语中学再次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举行了小学升初中考试,当晚,教育局“通报批评”了两校。

两校则公开反击,尤其是外国语中学在其网站上认为“教育局违法”,侵害其办学自主权和学生受教育权,被网友评价“真牛”。

同时,两校对生源来者不拒,人、钱照收。最终教育局在两校拒绝派员参与的情况下,自行通过电脑派位为两校招生。此举导致的结果是:实验中学录取的1222名学生,教育局予以确认学籍的为669名;外国语中学录取了854名,教育局予以确认学籍的为489名。

这也就是918名“黑户”学生的由来:实验中学553名,外国语中学365名。

此前,教育局出台“初中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特别对三所民办学校作出限定:首先,限制招生计划,实验中学800名,外国语中学600名;其次,不得对小学毕业生实行考试入学;其三,按办学成本测算收费。

两校就联合“请示”,抗议教育局“用打压的方法对待民办学校”。

教育局拿义务教育法,民办学校拿民办教育促进法,双方各执一词,焦点集中在“自主教育权”——比如招生规模、招生方式和收费标准。

双方均指责对方片面理解法律。比如,《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民办学校“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教育局认为国务院的法规低于全国人大通过的义务教育法,而民办学校则将其视作国家对民办学校特殊的扶持政策。

家长的逻辑则更简单,“我是花钱买教育消费,应该有自主选择权。”

“他就是讲义务教育的权利,但是义务教育是以县为主。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那整个社会就会乱套了。”教育局局长郑文伟说。

实际上,全国各地对于民办学校的政策不一。在上海,民办学校被要求参与电脑派位;而在广州,至今民办学校仍在轰轰烈烈举行“联考”。

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专家吴华说,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是有冲突的,但可以作如下解释:民办学校提供的教育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叫“法定教育”,也就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内容,另一部分则是“校定教育”,否则都是法定教育你凭什么多收费?这正是公办学校免费而民办学校收费在逻辑上的合理性。因此,民办学校入学考试,并非对接受义务教育的考试,而是校定教育的考试,以确定入学的人是不是能满足校定教育的要求。由此,教育局不允许其考试,没有必要。

泉州三中校长沈墨彻说,他能理解民办学校坚持考试的办法,“毕竟它们有生存的压力,但是公办学校不存在这个问题”。

由于福建省教育厅未能明确答复,双方甚至闹到了教育部。教育局社教科科长黄志煌说,教育部支持了教育局的观点,也就是说,民办学校不得违反“免试入学”的规定。“我们体现了强大的克制,你想我们是教育主管部门,与被管理部门一起去咨询!我们本可以自己直接去教育部咨询就可以了。”黄志煌说。

但现在,孩子成为各方冲突的责任承担者,成为民办学校与教育局之间冷战的“炮灰”,这让家长非常不满。

排除违法违规之争,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即使学校违规,也不能以学生作为处罚对象,要保护受教育者,要妥善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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