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办单位:越秀区教育局 越秀区体育局
二、 承办单位:广东东湖棋院
三、 协办单位:越秀区育才学校
四、 比赛地点:越秀区东风东路福今东10号
五、 比赛时间:2010年4月10日(周六)上午9:00下午13:30 分开始比赛;比赛轮次依据比赛补充规定;
六、 竞赛项目:
比赛设围棋、中国象棋团体及男女个人赛。
七、 竞赛规则:
1、 比赛执行中国棋院最新审定的《中国象棋竞赛规则》,《围棋竞赛规则》;
2、 根据具体报名人数定赛制及轮次,采用电脑积分编排。
八、 组别:
(1)中学组:高中组、初中组;
(2)小学甲组:年龄不限;
(3)小学乙组:1999年至2000年出生者;
(4)小学丙组:2001年出生者;
(5)小学丁组:2002年1月1日后出生者;
九、 参赛办法:
1、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区学籍的在校学生,身体健康者;各组别选手允许以较小年龄参加较大年龄组别的比赛,但男女不得调整,不得冒名顶替,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明,取消比赛成绩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2、 比赛以学校为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各学校每组限报1队,人数为2男1女(传统学校每组可增报1队),各组别团体成绩由2男1女名次相加计算,总团体成绩由各组别团体名次相加计算,报名人数不足的单位只参加个人赛;
3、 运动员均需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回乡证报名参赛。
十、 报名日期及领队会议:
1、 各参赛单位于4月5日(周一)前将报名表送达广东东湖棋院(广州市东湖路33号五楼)或在领队会议交报名表,逾期不报恕不办理;
2、 报名时按所附报名表格式用电脑填写,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donghuqiyuan@163.com,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需收到确认回邮方可;
3、 联系电话:87671230竞赛部
联系人:张老师(83613912)
4、 领队会议:定于2009年4月6日(周二)上午九点半在育才学校召开。
十一、奖励办法:
小学总团体及各组别团体前六名,个人各组别前八名予以奖励;
中学组团体前三名,个人前八名予以奖励;中学组若不足五队报名则取消团体赛。
十二、经费: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大会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大会负责。
十三、如有未尽事宜,以补发通知为准。
越秀区教育局 越秀区体育局
201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