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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天河区教育局公布《2010年天河区初中招生工作手册》。记者从该区今年15所公办中学招生计划数据中发现,天河区15所公立中学今年共计划提供6881个初一学位,但单是有“直升资格”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就达到7830人。
部分小学毕业生恐两人争一学位
目前,天河区教育局已完成各小学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校对小学毕业生数据的工作。据统计,全区15所公办中学,对口的小学毕业生人数共有7830人。但这15所公办中学初中拟招生人数仅有6881人,比对口小学毕业生少近千个学位。
记者发现,15所公办中学中,仅有113中、天河中学、华颖中学及47中汇景实验学校四所中学的拟招生人数多于对口小学毕业生人数,其余11所中学的拟招生人数均比对口小学毕业生人数少。多数学校学位供求在100人以内,但在部分学校供求比例却较为失衡,小学毕业生将可能面临两人争一个升初学位的局面。
以天秀中学为例,今年拟招收的初一生为300人,但其对口小学的毕业生人数却有598人,毕业生人数就将近招生人数2倍。另一所公办学校泰安中学亦出现类似情况,今年拟招收的初一生仅为300人,但其对口小学的毕业生人数就高达558人。
5·11跨区生审核5·18借读生申请
据天河区相关细则,跨区升学及外地返穗生申请将在5月11日启动。此外,记者了解到,包括天河中学、东圃中学、第18中等天河区12所中学今年都有计划招收艺术特长生。学生可向所在小学领取《2010年天河区小学升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表》,于6月19日自行到报考的中学报名。
而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从事承担政府环卫作业工作服务连续两年以上的环卫临时工子女等14类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对象,则可于5月18日到天河区教育局向该局中招办(中学教育科)提出借读申请。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入学资格由天河区教育局中招办进行审核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升学。
荔湾区小升初保留推荐生制度
推荐生不再以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升学,全部改为以对口入学的方式分配到相应中学
今年荔湾区小升初仍保留推荐生制度。昨天,记者从荔湾区教育局获悉,今年该区推荐生不再以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升学,而全部改为以对口入学的方式分配到相应中学。
北片电脑派位南片对口升学
今年,荔湾区小升初的方式分为两种,电脑派位和对口直升。北片小学毕业生采用电脑派位分配学位,将小学按地段划分成五个学校组,各学校组由六所中学和若干所小学组成。省、市一级学校除特长生和推荐生以外的学位,按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同一比例(指该校剩余学位与片内小学毕业生数之比)分配到片内各学校组,使各组不同层次学校的搭配尽可能均衡合理。例外的是北片桥中街辖内的河沙小学、双桥小学的毕业生,就近对口升入双桥中学;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在辖区内对口招收具有外语特长的小学毕业生。而荔湾区南片小学毕业生就近对口升学。
推荐生全部对口升学
小升初推荐生制度今年荔湾区仍旧保留。以往推荐生的升学办法是,用电脑派位和对口入学的方式分配到相应中学。今年,荔湾区教育局规定,经小学推荐,区教育局审批,报市教育局备案,部分省、市一级学校招收一定比例的推荐生,用对口入学的方式分配到相应中学。该区推荐生升学今年取消了电脑派位的方式。
此外,经区教育局审定的体育、艺术传统项目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体育、艺术特长生提前录取后不再参加电脑派位。
小学招生
租住黄埔区能安排学位
黄埔区小学招生3种情况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昨天,记者从黄埔区教育局获悉,在该区的租住户,如果同一单元有在读1—5年级的学生,租住户子女也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对口学校无学位一手业主子女要被统筹
昨天,黄埔区教育局下发了2010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指出了3种情况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其中,有房产的业主,一是购买二手楼业主,但该居住单元原业主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3年级的适龄儿童;二是对在2010年5月新生报名之日后购买并于8月底具备居住条件的,且符合地段生界定条件的,如果对口学校没有学位,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在租住户方面,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提交与租住地一致的户籍资料,所租房屋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如果在同一住宅单元现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不依时报名地段生只保证学位
此外,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祖辈家,符合人户一致且是唯一居住地,由对口小学做地段生接收。否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黄埔区教育局强调,不按规定依时办理报名手续又符合地段生资格的适龄儿童,只保证学位,不确保到原所属地段的对口小学就读,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此外,不以择校为目的,因客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与父母分户,或没有房产的特殊情况,能提供有效证明,要求在唯一居住地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荔湾小学取消二手学位房居住年限条款
租房住广州人子女不再安排对口入学
继越秀区、天河区之后,昨日,荔湾区公布2010年小学招生政策:荔湾亦取消了二手学位房居住年限条款。不过,针对租房的广州人子女,入学政策却有变动,不再安排到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而是由区统筹安排学位。
昨日,记者查看荔湾区今年招生政策,与越秀、天河两区相同,也取消了二手学位房居住年限条款。荔湾区教育局相关人员表示,二手学位房政策放松,是因为荔湾老区户籍新生儿出生率年年降低,小学学位供应日益充足。据了解,近十年来,荔湾区人口一直保持在低生育水平。2008年末,荔湾区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仅为0.9‰,出生率7.09‰,比以低出生率著称的德国还低一个千分点。
不过,针对广州户籍的租住户适龄子女,政策却有相对变动。今年新政策表述为:属手续完备、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适龄子女,该住房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其他独立房产,能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和与租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簿,该地址户主与租赁人为该适龄儿童的祖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而2009年,符合同类条件的租住户适龄子女是由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但此前规定租户租住时间必须满两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