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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借读费时代”困局待解

2010-01-29 10:20:49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2009年4月,广东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至此,收了近30年的借读费终于画上了句号。这本是件大好事。然而,原来的“游戏规则”被突然打破,却让大好事变成了引发一连串新问题的“导火索”……

问题一

优质教育资源 远离草根阶层?

取消借读费,许多人拍手称快,这不仅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重要的是它还消除了一种不平等,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但取消借读费,优质教育资源会不会离草根阶层越来越远?不少外来工家长对此很忧虑。

羊城晚报记者调查发现,在政府的明令禁止下,有的学校依然“以身犯险”,以各种理由为难外来工家长们。在惠州打工的云南人廖先生向记者吐苦水:“听说取消借读费后我们外来工都很高兴,但是开学后发现执行不下去。我小孩去年升初中,惠州的公办中学以名额已满为由拒绝我小孩入学,而当地比较好的民办中学学费大多在每年2000元左右。最后我只好把小孩安排在比较偏远的农村学校,学费每年1600元。”

问题二

取消“借读费”却要“被捐资”

“借读费取消了,那些打着‘借读’旗号的择校费、赞助费能就此绝迹吗?”“借读费不收了,会不会收其他名目的费用?”自从去年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以来,家长的疑问却有增无减。

走访中,有家长投诉,禁收借读费,已引发更大的“择校热”———以“捐资助学”等名目代收借读费的情况更严重!

四川的刘先生在广州番禺打工,其小孩在去年秋季报读当地的小学一年级,学校却要求非本地户籍学生一次性交3000元的“捐资助学费”。说是“捐资”,但如果不交小孩就不能就读。刘先生曾打电话到当地教育部门质询,得到的答复是:地方财政是按照本地户籍学生人数下拨教育经费的,外籍生不在财政拨款范围内。如果其孩子想要享受财政拨款免费上学,只有回老家去上学。

刘先生坦言,作为外来农民工,夫妻俩打工收入每月只有3000到5000元不等,除了日常开销以及缴房租,每月的开支都是紧巴巴的,所剩无几,根本不可能自愿捐这么多钱,他们是被“逼捐”的。

“上级请客,下级埋单”学校吃不消政策难执行?

“取消外地学生借读费的政策是好政策啊,但目前执行不了,因为财政补贴没跟上。”对家长们的“指责”,教育部门也表现出无奈。“珠三角地区不少学校的生源大都是外来工子女,以往学校靠收取借读费来维持运作,现在借读费一下子取消了,财政又不拨款,学校怎么吃得消?实际上现在收的赞助费已经比以前的借读费少多了,学校也有学校的难处。”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如是说。

省物价局、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发出的《关于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2009年春季学期起,全省一律取消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生借读费。本省户籍以及符合省规定义务教育条件的外省户籍学生,在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免收杂费、课本费。但由于借读费收入已纳入各地2009年部门预算,而取消借读费后相关配套政策并没有及时出台,没有了该项目收入,相应的预算没法执行,各地由此产生的资金缺口至今没有弥补。“也就是说,原来要家长交的钱,现在要由地方政府来埋单。”

“对于取消借读费后学校出现的经费缺口,相关文件并非没有安排。”广州黄埔区某校的校长坦言,教育是需要资金投入的,但由于没有执行细则,财政补贴一时之间还难以到位:“目前地方政府的教育拨款是按户籍学生人数核算下拨的,取消外地户籍学生的借读费,但财政拨款又没跟上,接收外地学生就是增加学校财务负担,学校很难承受。”

根据民进广东省委所做的借读费调查,深圳市的宝安和龙岗两个区取消借读费后,2009年分别少收11620万元和9055万元。由于学校没有了该项目收入,政府也没有相应的补贴,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有些学校甚至要临时挤占教育费附加等专项经费来支付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该调查还显示,广州市2009年春季共免收借读生书杂费近1.4亿元,到目前为止财政没有补贴。广州市白云区因此而产生的资金缺口超过1500万元,而海珠区则预计需增加财政负担约1400万元。

“取消借读费又是一种‘上级请客,下级埋单’的政策。”在采访中,我们听到了不少这样的声音。

解决之道

民进省委建议:推行“积分制”义务教育一系列矛盾如何解决?

民进省委拟向本次大会递交相关提案,其中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尽快明确免收借读生书杂费后财政应补助的标准,以及各级政府应承担的比例。建议免费教育经费由省、市财政统筹,由省、市财政按接收非本地户籍学生的人数划拨,区(县)应付部分在省、市财政转移支付中扣除。并尽快建立以省为主的非户籍人口子女免费义务教育财政补助机制,加大对各地市解决非户籍人口子女免费义务教育的补助。省政府应统一制定对非户籍人口子女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补助标准。

此外,提案中还提出了推行“积分制”义务教育的概念。提案中称,由于在公办学校借读的非户籍学生可以完全免费就读,而在民办学校借读的非户籍学生则还要继续缴交高价学杂费。而由于广东大多数市、区公办学校的学位有限,不可能接收全部非户籍学生。提案建议省政府督促各市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推行“积分制”,凡符合入读公办学校准入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以其父母的学历、职称、在当地服务年限、居住条件、参加社会保险、纳税、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作为计算积分的依据,视各地提供的学位数根据积分由高到低确定入读公办学校学生名单。

链接:借读费的前世今生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进城经商或务工,其子女跟随父母离开户籍所在地寄居他处,在寄居地暂时入学就读,称之为“借读”。借读费,即针对学生跨省、市(地)、县(市、区)借读,占据了当地一定的教学资源所收取的费用,解释近似于择校费。

2009年2月2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2009年起取消。同年4月,广东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一律取消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生借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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