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对借读生的升学问题给出了具体的指引,其中明确规定:优秀外来工子女与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享有同等的升学资格。但越秀区自2008年首次评选过优秀外来工后,至今仍未开展第二届的评选。而外来工则表示,对于如何参评,标准怎样,一概不知。
“天上人间”想必关心时事的诸君不会陌生,京城第一烧金娱乐场,咱小老百姓莫说进去消费,听听富人们千金买笑的烧钱故事,就要吓得两腿发颤。读罢“优秀外来工子女与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享有同等的升学资格”这则新闻,不争气的我联想起“天上人间”。
何以有这样的联想呢?新闻说,全市百万农民工,年评优不过百人。这是啥概念?也就是说,每一万名外来工,只有一位外来工可以获得这个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大概比拿两块钱买一注福利彩票中500万元的概率大不了多少,同时也比小百姓拿出破产的决心进“天上人间”消费一次难多了。
公共政策打开一条狭窄的门缝,琵琶半抱,探头进来,发现了许多纠结——工具与价值、理想与现实、效率与公平、权利与义务……千丝万缕,缠成乱麻,叫人无从下手,除非有一盏可以满足一个愿望的阿拉丁灯神,为我们快刀斩乱麻,现出一个头绪来。
客观地说,在小学升中竞争激烈程度不亚于高考的现实困境下,指望越秀区单兵突进,敞开胸怀,来者不拒,为外来工子女提供足够的学位是不现实的,即使想为也未必可为。莫说一个区,放大到市,早在2002年,广州就放出风声,出台一部《接受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办法》;4年之后的2006年,办法仍处于“正在制定”阶段;8年后的今天,我们似乎还是“只闻楼梯响”。
对于这个问题,教育部的“楼梯”也响了。5月14日,教育部下发《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决定从今年开始,流动人口子女异地接受义务教育,参加升学考试,被纳入教改试点工作的重点内容。事实上,早在2001年5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已明确,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是流入地政府的责任。
9年前明确的事,今天反倒回去试点,不说开倒车,大概也可以用逡巡不前来形容吧。教育部都棘手的问题,又岂能指望一省、一市甚至一区顺利解决?政策的摇摆,既彰显困难之巨,也昭示了解决路径。要拆掉城市对外来工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学习设置的高门槛,让义务教育之光普照外来工子女,必须站得更高,望得更远,全国一盘棋,统一部署,全面推进,才能避免个别地方因单兵突出形成洼地效应而不堪重负的现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