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及家长:
今天上午海珠区召开初中招生会议,再次明确录取初一新生手续,现提醒各位家长在交费时需与考生一起带《准考证》来校,同时需带以下资料:
一、海珠区小学毕业的考生:
1、有海珠区户口的:身份证、户口本、电脑(派位)号、学籍号。
2、非海珠区户口的:身份证、户口本、电脑(派位)号、学籍号、《海珠区借读生学位申请表》(上面需盖有海珠区学籍章)。
二、广州市非海珠区小学毕业的考生:身份证、户口本、电脑号(个别区没有)、《学籍信息表》(由考生自己到毕业小学打印)。
三、非广州市小学毕业的考生:身份证、户口本。
四、因小学竞赛获奖或取得荣誉称号而加分录取的考生、因竞赛获奖而取得学费奖励的考生,需带获奖证书原件。
说明:我校在以前所发公告中提及的录取需带资料目录,全部以此为准。